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
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合理安排学校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测算学龄人口
1.科学测算学龄人口及其分布情况。各县(市、区)要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出来的本地各年龄段人口数、现有各学段各年级学生人数,再结合当地城镇化进程,合理测算今后10年各学段学龄人口数及其分布。
2.合理测算学位需求。在学龄人口测算基础上,结合现有学位数,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按照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测算出学前教育;按照毛入学达100%的目标测算义务教育学位需求;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以上的目标测算出高中阶段学位需求。
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1.幼儿园布局。城市和县城每服务1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每服务3万至少人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农村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幼儿园,一般每服务人口0.3--0.6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每乡镇至少设置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人以上人口的大镇要设置2-3所乡镇公办幼儿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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