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处于重要的核心地位。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关乎司法行政系统的长远发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下面就司法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概况
司法局党组织设有1个机关党组,1个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机关支部、律师支部和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50名。局机关党员28人,离退休支部18人,榕城律师支部4人。
二、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司法局严格落实党中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政治思想觉悟与职能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部分基层党员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到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一是目前司法所的党员组织关系分布在乡镇,所在党支部党员人数多、部门多、工作性质各不相同,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
二是少数党员平时忙于业务工作,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必要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感到无所谓,淡化了组织纪律观念,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发挥,与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不相适应;
三是部分党员把党建工作与单位发展割裂开来,导致党建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发展相脱节,不能充分运用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个人自身价值。
2.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和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形式单一。党员教育方式仍习惯于以单向灌输为主,受教育者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状态,缺乏互动性、思辩性;学习的针对性不强,学习方式还停留在读报纸、读文件、读领导讲话上,联系实际少,针对性、指导性弱;在激发党员学习内在动力上缺乏有效措施,少数党员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三、做好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设想
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关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整体形象和职能作用发挥。因此,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意义重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在提升工作实效上有新提高
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要在制度建设、落实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具体说来,要做好“三抓”:
1、抓好党建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章党规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如党组会议制度、办事办文程序、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制度等。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运用制度对工作进行检查对照,运用制度对全局干警进行监督约束。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有力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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