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党建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现代商贸产业园管委会园区党建联盟(以下简称园区党建联盟)是由XX现代商贸产业园管委会牵头组织、园区所在地乡镇党委、企业党组织、周边村级党组织和关联行业管理服务机构党组织自愿参与的开展区域、行业属地一体化党建工作平台。
第二条目标是充分发挥联盟共商共建、共抓共促、共赢共享的集体优势,有效破解独立党组织服务引领难、社会治理难、利益关系难、价值认同难等问题,为加快示范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工作模式是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事物共商、活动共办、问题共解、困难共帮、产业共抓、发展共促、人才共育、文化共兴、平安共创、和谐共构。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四条?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共同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加强和改进园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联办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整合利用区域资源、发挥各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园区党建活动,为园区的建设管理服务。
4.按照决策共商的原则,共同应对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尽其所能地帮助成员单位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联盟大会为联盟的议事和决策机构。
第六条联盟大会下设联络办公室,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党员担任联络员。
第七条实行轮值制,每半年由一个成员单位作为轮值单位,负责联盟各项工作。
第四章发展程序
第八条加入党建联盟单位的条件包括:
(1)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
(2)认同XX现代商贸产业园管委会党建联盟章程;
(3)在园区内或园区关联的各类党组织;
(4)自愿申请加入。
第九条申请加入党建联盟单位的程序:
(1)按规定提交申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2)联盟大会定期对新申请的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联盟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例会制度。党建联盟每半年举行1次全体成员会议,或视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联盟大会轮值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召集。
第十一条通报反馈制度。党建联盟联络办公室每年向成员单位党组织通报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地区党建工作驻地单位党员参与地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情况。
第十二条活动制度。党建联盟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以活动的形式促进成员单位的相互交流。
第十三条统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区党工委及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在园区党建工作中的统筹和综合协调作用。
第十五条双向服务机制。动员各单位党组织之间广泛开展双向交流,增进彼此了解,提升示范区社会和谐度。
第十六条结对共建机制。发挥党建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村、行政机关和“两新”组织之间共驻共建。
第十七条民主协商机制。对园内拟出台的重大决策、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定期协商,加强企业、社区、政府间的磋商联动。
笫十八条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党建联盟各单位的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资源共享体系,推动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良性互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党建联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党建联盟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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