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基本路径
充分高质量就业是全面小康的坚强基石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稳定和扩大就业是充分高质量就业的先决条件。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准确把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基本路径,将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同时持续提升就业质量。 深深植根于新发展格局 就业的根本要靠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经济发展是扩大就业的基础,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促进就业根本要依靠经济持续发展,把稳定和扩大就业融于新发展格局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原来的工业主导型经济转向服务型经济,全国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18亿人,年均超过1300万人,由经济发展创造的就业机会大幅度增加。 新发展阶段稳定和扩大就业,必须要认清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把握住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实施带来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力适应这一轮经济发展和转型过程中新技术、新产业革命带来的一些变化。具体来讲,就是要重视第一产业对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发挥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优势,守好就业的“大本营”;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形成新时代吸纳就业的“蓄水池”;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品质生活服务业、消费服务业,促进家政、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业提质升级,挖掘好促就业的“潜力股”。同时,要乘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东风,把就业优先战略贯通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门类相协调,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协同。要继续加强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协调,创新调控方法,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宏观政策,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使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成为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充分调动群众创业增收的积极性 就业的根源在于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主体大量涌现,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创业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动力。 新发展阶段稳定和扩大就业,要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就业新动能,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就业增量、优化就业结构;把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新机遇,推动创业工作升级,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的环境,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服务,持续扩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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