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之先进典型 – 梅汉波 (全文1978字)

教育整顿之先进典型 | 梅汉波
能打硬仗就是好汉

梅汉波,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被评为”抚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2019年因办理”8.20”专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大案要案的”排头尖兵”

作为部门主任,梅汉波时刻提醒自己应当在各方面作表率,迎难而上、一马当先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8.20”专案国内外影响较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作为首席公诉人,梅汉波讲政治、顾大局,团结带领全组同志,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带领全组同志实行全封闭式办案,足不出户、夜以继日地在封闭点集中阅卷,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6个小时以上,有时甚至通宵达旦。

针对该案中被告人刘某不承认将被害人邹某杀害并焚尸灭迹的情况,梅汉波先后引导侦查机关从被害人邹某活动轨迹、人身及随身携带物品细节、手机信号移动轨迹、刘某车辆运行轨迹和失踪人员信息等方面提出3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最终得以确认从河中打捞出来的已经碳化的尸骨就是被害人邹某的尸骨。庭审时,在铁证面前,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

为办好”8.20”专案,梅汉波先后完成87册案卷阅卷、10余万字审查报告,针对案情提出100多个实体问题和30多个程序问题;围绕揭露王某”伪大师”虚伪面目,对公诉意见十易其稿,以精准充分的说理揭露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誉。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将该案评价为”认罪服法的典范案例,刑事审判的模范法庭”,就连公诉席对面的辩护律师都由衷地称之为”大要案的好典范”。

由于业务精湛,梅汉波又挑起宜黄”7.12”专案大梁。该案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西查处的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作为”7.12”专案组副组长,梅汉波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发挥能吃苦、善作为、敢担当的优秀品质,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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