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三不” 关键在打通内在联系
***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关键在于打通三者内在联系,要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因此,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在构建“三不”机制、打通三者内在联系上下功夫,深化标本兼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敢腐是不能、不想的前提,重在惩治和震慑从理性经济人角度分析,动机、机会和成本是实施某种行为的先决条件。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是行为主体产生腐败的动机,是行为主体选择实施腐败行为的重要决策依据,是行为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当查处效率很高、腐败的行为被处罚确定性风险系数较大,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等于或小于其成本时,行为主体则倾向于自动阻断腐败。不敢腐,就是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其实质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高腐败案件的查处概率,降低腐败收益和腐败成本之间的比率,倒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党中央在惩治腐败上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中管干部440人。十九大至今,查处中管干部70多人。这彰显了惩治腐败持续发力、越向深行,为不能腐、不想腐提供了强大后盾。惩治是后墙、是底线,如果没有惩治,教育、监督和制度就不会带电、长牙,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不能腐是不敢、不想的保障,重在制约和监督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同时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成为脱缰的野马,为腐败滋生留下了缝隙、提供了漏洞。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对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生动实践进行系统总结和深入剖析,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用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监督制约权力,打造全方位立体监督平台,编织经纬纵横、星罗棋布的监督网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包括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在内,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制定和修订了90部中央党内法规;十九大党章的修改、党务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监察法的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修订等,既对不敢腐划出红线,又为实现不想腐提出倡导,为不敢腐、不想腐提供了有力支撑。不想腐是不敢、不能的防线,重在教育和自律无论制度如何完善,执法如何严厉,抗拒贪腐诱惑的最后防线,都在人能否秉持道德操守、坚守思想防线。马克思曾指出:“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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