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胡国民
今年3月我市接受了省环保督察,督查意见反馈后,各级各部门围绕问题整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8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全市上下按照中央、省委要求,通力合作、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环保督察有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四川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整个环保督察工作还未结束。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在2个月内正式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要在6个月内向中央汇报整改情况,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还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后期还有环保问题大量整改、巩固、提高等重头任务。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不懈、狠下功夫,推进问题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真正把中央、省环保督察成果落实落地,切实推动我市环保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下面,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深化认识,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和问题反弹
环保督察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我市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全市上下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明显加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全面铺开、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但整改成效和成果巩固还有待检验。特别是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结束后,大部分县区开始出现松懈的苗头,有的干部感觉近期工作太辛苦,该松口气、歇歇脚,认为案件办理、问题整改能缓就缓;一些问题企业认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走了,就可以放松整改、降低标准等等,这些情况、问题如果不及时引导、制止,必将影响中央、省环保督察成果的巩固和后续整改工作,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的后续工作。在9月初的省委常委会上,东明书记明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驻川现场督察是阶段性的,但是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是长期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长期的,省委、省政府的态度没有变、决心没有变、力度没有变、标准没有变。9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压实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巩固提升中央、省环保督察成果,严防环境问题反弹。
二、务必抓住关键,切实巩固环保督察成果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环保信访件办理。一要善始善终抓好中央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办理,严格按照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办理,加强重点案件的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部办结销号。对已办结的信访件,要做好“回头看”,防止办结问题“死灰复燃”现象发生。二要加强后续信访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举报电话和邮箱关闭后,统一由“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民生热线、96198城管热线,以及书记、市长信箱,继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要加强受理平台建设,充实值班人员,完善运行机制,做好案件接、转、办、督、核各个环节工作,继续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工作。三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宣传解释到位,提高群众满意度。信访部门要认真开展环保类信访事项满意度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检验案件办理质量。四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公布群众投诉举办渠道、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对辖区内环保信访举报情况每隔3天汇总公开1次。市环保督察办要定期汇总梳理各地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环境问题整改。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案件、聚焦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聚焦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把解决饮用水、社会噪声、餐饮行业油烟、垃圾填埋场污染,以及农村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抓到底。二要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抓整改。既不能简单化、一刀切、一关了之,也不能降低标准、听之任之、一放了之。要分类施策、一案一策,对合法合规、排放达标的企业要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对通过整改能够排放达标的企业,监督其尽快完成整改,不得降低要求和标准,严防弄虚作假、放任放水,防止因问题整改不到位而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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