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反腐败协调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全文2459字)

法院反腐败协调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

  两年来,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反腐败协调工作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重要性认识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后,我们立即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讲话,使我们认识到,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是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是完善反腐败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的需要,是提升反腐败工作效果的需要,我们要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整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工作规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反腐败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我们进一步修改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制度》,同时在实行反腐败协调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党组书记、院长为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院长为协调小组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协调小组成员,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执行局为成员部门的基础上,xx年我们又将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纳入成员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由刑二庭具体负责涉及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和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是加强配合,搞好信息沟通。为了更好地掌握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我们把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执行局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纳入成员部门,并规定协调小组成员部门实行重要案件及线索报告移送制度。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凡是发现涉及党员、干部的,应向协调小组组长报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送协调小组办公室。三是加强监督,做好案件排查。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不定期和对下检查指导的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对两年来的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求及时移送。通过排查,截至到今年7月,我们共向纪检部门移送涉及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30件。
  三、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
  在抓好与纪委、公安、检察等部门和法院内部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抓好全市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两年来,我们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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