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的经验及启示(全文3035字)

妥善处理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的经验及启示
  2012年9月6日和11月8日,欧盟分别对我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涉案金额逾两百亿美元,是迄今为止中欧最大的贸易救济案。在商务部的领导和我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地方商务部门的支持下,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贯彻高层“维护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指示,带领行业积极进行应对,于2013年8月6日与欧方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94家企业加入)。欧盟于2013年12月5日做出了终裁,接受我121家企业价格承诺,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截至目前,光伏价格承诺整体执行顺利。
  一、案件总体情况
  (一)涉案金额巨大,影响面广。本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晶体硅光伏组件、电池及硅片,调查期内涉案金额高达204亿美元,涉案企业约1600家,直接关系几十万人的就业问题。
  (二)行业情况复杂,应对难度大。一是企业类型不一,涉及地区广,协调难度大。涉案企业包括国企、民企和外资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不少企业处于停产或破产状态。涉案企业遍布江苏、浙江、河北、辽宁等近20个省市。二是多个调查并行,上下游利益交织。同期美国、印度也对我光伏产品开展调查,我对欧盟、美、韩的光伏产品原材料多晶硅发起调查,而我生产用多晶硅主要来自欧盟。三是欧盟法律及政策不稳定,案件应对难以预期。受欧债危机影响,欧盟各成员国纷纷减少或取消上网电价补贴,造成了市场进一步动荡。调查期间,欧委会修改贸易救济相关法律,拒绝我非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申请。
  (三)起诉方强硬,难以扭转其立场。本案起诉方之一SolarWorld,总部位于德国,2011年在美国对我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申请,该案最终于2012年12月征税结案。该公司在欧盟立案时已处于破产边缘,立场极为强硬,难以通过企业间的合作化解摩擦。
  二、案件应对具体经验总结
  此案事关我产业及国家重大经济利益,机电商会从案前预警、案中应对和案后执行入手,凝聚行业形成合力、抗辩游说结合,多管齐下,最终妥善解决摩擦。
  (一)超前预警,公关游说。前期工作为案件应对打下良好基础。早在2012年初,机电商会多次就本案进行行业预警,召开两次预警会,要求企业充分做好应对工作。组织中国光伏企业与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德国光伏协会等众多欧盟重要行业组织会谈多达20余场,机电商会领导致信欧盟议员、与各国驻华大使座谈,表达我方观点,特别是表达中方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公关游说工作也贯穿了案件应对的始终。
  (二)依托机制,高效应对。正式立案后,依托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四体联动”机制,本案应对科学高效。一是信息互通机制高效有序。在与国外的信息传递及对外游说活动中,驻外经商机构及时与商务部及机电商会保持信息畅通;商务部根据各方所报信息对应对工作予以指导并多次在出访中与欧委会官员就该案进行交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帮助商会联络辖区企业、协助召开应诉会并鼓励企业应诉;机电商会作为案件应诉的主要协调单位与各方包括相关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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