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7日
2018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2018年主要工作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印发《苏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两区”划定。全市优良食味水稻品种占比55%,示范稻渔综合种养新模式;水产养殖面积77万亩;常年菜地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果茶花桑面积38.7万亩;受生态敏感禁养区影响,畜禽养殖持续缩减,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档次不断提升。
2.大力推进“三高一美”。印发《“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标准》,建设“三高一美”示范基地31个。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7.37万亩、农业园区面积5.38万亩、蔬菜基地面积1400亩,推进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面积7.94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农机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3.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将全市水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纳入品牌建设范围,全方位推进“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全市农产品整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9.67%,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9.7%。
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实施“百千万工程”,全市新增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和16家,组建46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773名、1562名。新增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9家、家庭农场17家,全市合作社公示率达到93.6%,列全省第一。
5.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成立省内首家农业科技企业协会,相城区成功创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昆山市巴城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全市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面积达到6.7万亩,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6%。全市319家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390亿元,农产品电商销售达33.4亿元,休闲农业收入达38.5亿元。
6.强化农业绿色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61个,核心面积5.07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占比达92%,主要农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实施耕地轮作休耕面积19万亩。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治理率分别达到95.9%和71.2%。
7.提升美丽乡村内涵。落实两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9.52亿元,出台《苏州市康居特色村建设指南》,建立美丽乡村退出机制、积分管理制度和月度例会制度,新增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美丽乡村健康行活动吸引上万市民参加,高质量建设10个康居特色村和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并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农村产权交易累计签订合同金额超60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970亿元,村均年稳定性收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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