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电视讲话(全文1772字)

    
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电视讲话
王永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同志们、朋友们:
    清明将至,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攻坚期和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春耕农事、外出踏青、上坟祭祀活动急剧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为保障清明期间森林资源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做好清明期间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清明期间是野外用火的高发期。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明确各自职责,把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引发森林火灾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特别是要广泛宣传县政府《关于殡葬祭祀活动管理的通告》和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让广大群众都了解清明节期间只能在四月的2、3、4号三天开展文明祭祀,严禁坟头烧纸、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市场销售香烛冥币等具体规定,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希望全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理解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觉服从,切实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预防森林火灾的良好局面。
    二、严控火源,依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封山防火管制期间,要狠抓火源管理,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森林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要成立打击野外违法用火队伍,严防死守,严密排查,禁止一切火种进山。对野外违法用火者和责任人,要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造成火灾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通过媒体、广播、微信等各种渠道,加强对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对野外违法用火者,要从严惩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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