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策发“腐利”,板子打向谁?
《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模拟案例】
2017年,福建省某县铜业局局长伍某某在一次局务会上提议,借歌咏比赛之机,为全局干部职工统一购买服装。对此,副局长黄某某表示同意。会后,由黄某某在县城某服装专卖店购买现金抵用券21张共计2.1万元。相关费用以挂靠该局管理的企业协会某平台软件购置与开发费用为名,在该企业协会账户报销。最终,伍某某和黄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有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执纪分析】
本案中,伍某某作为单位一把手,明知违规发放福利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心存侥幸,为了规避组织监管,巧设名目,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违规报账。副局长黄某某作为班子成员,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明知违反X纪却表示同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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