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抓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晋城市及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晋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市经信字〔2018〕11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2018-2019年秋冬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的攻坚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为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好晋城市及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力争持续有效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晋城市关于采暖季错峰生产的总要求,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对钢铁、铸造、焦化、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采取更加精准的措施,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严格督察问责,确保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起到实效。
三、实施错峰生产的行业及要求
(一)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1.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应少限产或不予限产。
2.对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燃料或热源的铸造、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等企业可不予限产。
3.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4.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或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纳入错峰生产方案中,实施停产治理。
5.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保障重点工程或环保设施运行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市经信局、环保及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制定细化执行方案,9月10日前由市经信局报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晋城市政府统一报备。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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