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部署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潘利岷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省安委办主任宋文玲同志要求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对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2018年度相关行业领域及专项业务安全生产考核,以及省安监局各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市、雄安新区和省有关部门平时工作考核进行安排部署动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规定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冀字〔2014〕3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冀办字〔2015〕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安委办拟定了《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在征求了各市、雄安新区和省有关部门意见后,于本周二局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研究,现正在征求第二轮意见。目前,该办法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该办法将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全省施行。
《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各市和雄安新区相关行业领域及专项业务工作考核,分别由主管相关行业领域的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和负责专项业务工作的省安监局各相关处室具体承担并各自组织实施。其中,行业领域方面,省公安厅负责对消防和道路交通进行考核;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交通运输进行考核;省住建厅负责对建筑施工进行考核;省农业厅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考核;省工信厅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考核;省教育厅负责对教育进行考核;省卫计委负责对卫生进行考核;省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考核;安监局内部,煤炭办相关处室负责对煤矿进行考核;监管一处负责对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考核;监管三处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考核;监管四处负责对冶金机械等工贸进行考核。专项业务方面:监管二处负责对诚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人事培训处负责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人事培训处和宣教中心共同对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职业健康处负责对职业卫生进行考核;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和应急指挥中心共同负责对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报告、事故举报核查、事故统计)进行考核。
对各市和雄安新区监察执法工作考核,由监察执法总队具体负责。
对平时工作,既要考核各市和雄安新区,又要考核省有关部门。对平时工作的考核,主要由省安监局各相关处室承担,考核内容和责任分工:一是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进行考核;《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由监管二处负责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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