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学院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管理,使院内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成效挂钩,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促进学院的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改革意见》和市政府的《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分配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学院实际,逐步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的人事分配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理顺分配关系,着重解决同工不同酬和平均主义问题,充分利用物质利益原则,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和课时补贴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使教职工收入与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挂钩。
2.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真正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3.分配制度实行自主选择原则,适度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分配方式
1.学院将创收中的一定比例资金在学院内部进行合理再分配。
2.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和课时补贴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1)岗位工资:坚持工作责任与收入挂钩,以岗定薪。根据学院财力状况确定岗位工资,全年按实际工作月份10个月发放。
(2)绩效工资:坚持工作业绩与收入挂钩,以绩定薪。根据学院财力状况确定绩效工资,全年按实际工作月份10个月发放。
(3)职务津贴:坚持风险与收入挂钩,以职定薪。根据学院财力状况确定职务津贴,全年按实际工作月份10个月发放。
3.实行课时基础工作量制,教学人员专业课基础工作量为年320课时,基础课工作量为年360课时,超出基础工作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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