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奖励办法(修订)(全文2400字)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对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贡献者实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对科研成果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原则上每年度核定奖励一次。第三条 科研奖励分为自然科学成果奖、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著作、论文、艺术作品、专利等。成果必须与本人从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第四条 科研奖励范围为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学参事管理和雇员制人员)独立或牵头(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奖的成果及艺术作品必须是由学校科研督导处统一征集、登记注册或推荐的成果,对未经科研督导处批准的校外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评奖活动中所获得的奖项不给予奖励。第五条??? 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只奖励在正式刊物(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上刊载的,在副刊、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不给予奖励。第六条??? 同一成果分别获得多种奖励,只对其中最高级别的进行奖励,如该成果以后又获得了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但要扣除已给予的奖金额,只奖励差额部分。?第二章 评审程序第七条 科研奖励每年度统计一次(时间为当年一月至当年十二月),对符合奖励范围的项目进行集中奖励。奖励评审实行五级评审制,先由各处(室)、二级学院根据个人申报材料(获奖证书及论文原件、复印件、电子稿、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然后报科研督导处综合审查,由科研督导处统一上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经主管校长批准,上报校长办公会通过,由财务处统一发放。第八条 将拟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第三章 奖励标准第九条 科研成果奖励一、自然科学成果奖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10万元。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3.市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4.校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1.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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