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南安委办〔2020〕25号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开发区安委会: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等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督查的通知》(南安委〔2020〕1号)部署安排,2020年1月中旬,南宁市安委会组织10个考核督查组,在对15个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综合考核的同时,围绕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部署及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就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南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南宁市安委会10个考核督查组结合2019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对15个县(区)、开发区同步开展现场考核和督查,每个县(区)、开发区抽查1个乡镇(街道)、1家企业、1个消防重点单位和1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出租屋。
督查采取了听取政府(管委会)工作汇报,查阅安全生产台帐资料,实地检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等方式进行。通过考核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有力推动了南宁市委、南宁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总体上看,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南宁市委、南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改革发展创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面工作推进有力,促进南宁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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