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党支部:“融入式”支部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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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处主要负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是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类型案件。支部现有党员6名、设支部书记1名。支部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新、新中求好”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日常工作抓党建,探索总结了“融入式“工作法。
—、基本内涵
“融入式”工作法立足于民行处工作实际,以推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为目标,将人员能力建设、主要业务工作开展、制度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融入到支部工作中去,建立全方位党建工作体系,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努力克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的问题,实现二者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主要做法
(一)将能力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依托“民行小讲堂”学习平台,推进共享式学习。开展民行小讲堂系列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形式多样。既有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带头主讲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新法新规和有针对性进行的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也包括党员参加重要会议、学习培训、岀差调研归来进行的总结汇报,借助这一学习平台分享收获和体会,实现全员学习的目的。
加强创新课题牵引,推进研究式学习。探索建立案件办理分流机制,实行专业化小组办案和要素式审查模式,以“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理念为指导,合理安排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在此基础上,支部不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着力营造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支部成员全体参与的和谐氛围。党员以个人负责或自愿组成小组的形式,对涉及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问题,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组织学习研究,加强分析硏判,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创新课题,将学习和硏究成果直接运用到业务发展和支部建设中,实现学习和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将制度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兵马未动,规范先行”。
为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制定《民行处工作办法》,在案件办理、日常党建等方面作岀规定,明确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职责。做到业务发展和支部建设两手抓,使责任落实到个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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