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全文4040字)

贺兰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项目争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2020年固投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6300万元,完成率78.75%;争资金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7018.37万元,完成率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初期及时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停或封闭式管理,避免老年群体出现交叉感染的风险,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疫情防控婚姻登记两不误,我县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三是实施“一老一小”关爱活动,为全县“一老一小”群体1872人每人发放价值170元的食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共31.8万元。四是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累计两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1.34万元。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购买价值30万元的新冠肺炎治疗保险100份。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我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247.266万元。六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我局全体干部累计下沉社区1200余人次,进行电话和入户摸排、数据填报、小区值守、党员“四包一”等防控工作,同时为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发放口罩13000余个,并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工作。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75户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102户134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8809人(户)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00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146户555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4.35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20名政策兜底户和3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52人,居家照护18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82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3万元,1362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309.6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6275.15万元。为69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805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24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累计宣讲296次,参与11984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40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饭桌及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3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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