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李建勤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暨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全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虞平、忠华同志传达了国家、省相关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邓斌同志通报了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绿水青山、蓝天白云、阳光花城,是攀枝花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最大的优势。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提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美好愿景,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攀枝花作出了明确定位——“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这一定位要求我们加快转型发展,让“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在攀枝花相得益彰。
近日,中央对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出通报。6月19日,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王东明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时的讲话》。大家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去年,中央电视台曝光我市环境污染问题,对我市环保工作敲响了“警钟”;刚才,大家观看了专题片,又给我们上了一堂“警示课”,里面提及的问题,都是在环保督察中发现的,有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问题出现反弹。邓斌同志的通报也表明,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容乐观,甚至还有弄虚作假行为。这些充分说明,有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通报》和东明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整改工作,决不允许在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作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鲜明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牢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着力打造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紧盯问题,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狠抓整改。要对本辖区内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分层级分行业分类别逐一梳理,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整改目标。特别是要紧盯影响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中央环保督察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江沿岸大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饮用水水源安全、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问题抓落实,不达目标不放手。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环保问题整改上来,围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违法建设项目整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落后产能淘汰等行业性事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形成合力。
二是明确整改时限,提高整改效率。各县(区)党委、政府对问题的整改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决不允许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根据难易程度、轻重缓急明确整改时限,容易整改的,必须在6月30日前整改到位;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必须在12月31日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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