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7日上午,黟县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
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而成。在碧阳镇渔亭路8号与县人社局合署办公。
因人社局缺乏人手,工伤保险职责暂时也由我局履行。
黟县医保局机关编制5人,已全部到位。新农合管理中心和医保中心合署办公。选举产生了县医保局支部委员会支委,成立了县医保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党组、支部、工会工作逐步迈向正轨,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参保情况
截止2019年6月底,新农合应参65785人,实际参合71477人,参合率108.65%;职工医保参保10091人,完成率105.11%;居民参保5991人,完成率108.93%;生育保险参保6056人,完成率110.11%。
(二)新农合运行情况
1、资金使用。2019年基金筹资总额为4569.87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536.3万元,目前财政补助到位资金为3025万元。历年结余1149.65万元。2019年可用基金为5719.52万元。
全县1-5月补偿受益52638人次,补偿支出2306.74万元。其中补偿贫困人口3349人次,补偿181.86万元。基金使用率占当年的43.6%,占累计基金35.83%。
2、住院实际补偿比。1-5月,住院病人3825人次,住院补偿支出1663.58万元,占总支出72.12%。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为63.95%;其中县以上、县级、乡镇住院实际补偿比分别为55.19%、79.02%和92.61%。
3、住院次均费用为7151.73元。县以上、县级、乡镇次均费用分别为10281.65元、3800.48元和2457.36元。
4、住院率为5.35%。分布在县以上、县级、乡镇住院率分别为2.99%、1.28%和1.08%。
5、商业保险经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开展情况。1-5月,共补偿401人次,再次补偿金额为85.66万元。
6、按病种付费执行情况:1-6月,县医院按病种付费636人次,按病种付费执行率为69.58%;碧阳卫生院按病种付费560人次,按病种付费执行率为74.37%。
7、门诊补偿比为45.05%。其中县级24.58%,乡镇级41.78%、村级54.27%。1-5月,门诊共36505人次,门诊人次占参合人数51.02%。
(三)医保中心运行情况
1、1-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918人次,统筹基金待遇支出689万元,其中特慢病门诊待遇享受339人,待遇支出5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703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享受待遇30人次,待遇支出34万元。职工大病保险高额补助享受待遇27人次,待遇支出1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享受住院待遇397人次,基金支出215万元。其中特慢病门诊待遇享受85人,待遇支出27万元。工伤保险享受待遇33人,基金支出277万元;生育保险享受待遇182人次,基金支出91万元。离休干部门诊包干费用全部发放到位,医疗费报销支出105万元。
2、异地就医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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