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情况的函(全文1255字)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情况的函
? 湖政函〔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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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省政府同意,湖州市被列入我省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按照试点有关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湖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积极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级层面迅速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财政、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详见附件1)。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预算局、债务处等相关业务处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立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一方面由各部门主要领导带班,前往绍兴市对口部门,深入学习绍兴做法;同时,赴各县区了解我市实际情况,倾听基层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18〕64号)(以下简称“浙财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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