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这些重要论述为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指明了方向。但在实践中,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权威,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注意加以改进。
一、当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改责任扛的不够牢。部分党组织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巡察作为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把巡察工作当做一般业务检查,更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的不够牢固。主要表现在: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没有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部分党组织虽然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但认领问题不积极不主动,制定的整改方案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大而化之;大部分党组织虽然建立了督查组,但督办检查较少,没有及时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分镇(街道)党(工)委政治站位不高,履行督办检查责任比较缺位;整改氛围不够浓厚,少数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护短遮丑,不愿意把问题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公开公示不及时不到位,部分干部不知道本单位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只是在涉及到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中进行,没有形成人人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叠加效应。
2.整改质量不够高。主要表现在:部分党组织满足于就事论事,指出什么问题就只整改什么问题,没有追根朔源,认真反思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以后怎样从根本上防止出现类似问题,没有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只是把整改当作权宜之计,致使有些问题整改后再次发生;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问题上交,把矛盾推给上级党组织,缺乏担当精神和主动作为,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整改落实;部分党组织对于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缺乏周密计划和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一抓到底,而是希望时间长了自然消亡;少数经办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整改工作相关知识学习研究不够,不知道如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64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