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文明号评选办法
为深入推动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体现高度职业文明,根据《哈尔滨市青年文明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建设、规范管理基础上,每年度评选青年文明号,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级团组织、各处室和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服务行业的青年集体等。
二、评选条件
1、该集体人数在7人以上,35周岁以下的青年应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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