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全文1888字)

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严格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洞办字[201x]7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精神和习主席关于环境保护一系列讲话为指导,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毫不松懈、紧抓不放,做到以人为本、全民共治,落实好各项治理措施,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岗位责任制。
    成立以书记为顾问,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夯实各项责任任务,建立考核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要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问责办法》(洞办发[2018]2号)严肃问责。
    三、强化执法,全面推动空气治理各项工作。
(一)源头管理治好尘。一是加强监管,渣土所对所有开工建设工地实行24小时监管,做到监管时间上不出空档,管理区域内不留死角,监管内容上不漏项目,督促监管县城所有在建和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必须落实“六个100%”要求;二是规范渣土运输,管住车。渣土审批手续的办理严格按照《洞口县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签订《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合同》、不按规定限时限路线运输、不实行全密闭运输的,一律不予办理渣土审批手续。对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漏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与水泥搅拌车、建筑材料运输车、农用车辆与机械运输车等五类车辆,实行严格处罚。三是规范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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