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文2747字)

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根据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日常重要工作,与政协机关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3.结合实际制定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4.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5.半年和年终,分别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6.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在收到反馈意见2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和组织落实情况。
  (二)教育引导责任
  7.及时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8.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一次以上,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市委、市纪委。
  9.加强对市政协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X纪和廉政教育,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X纪和廉政法规,并按照要求安排市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
  10.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对市政协机关拟提拔担任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要求在认真学习廉政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组备案。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
  1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三)源头治腐责任
  12.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完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权力行使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市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坚持研究“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政协优势,用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的良好政治氛围,影响和促进领导班子规范权力运行。
  13.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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