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完善集体领导和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规范议事、决策和办事程序,保证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原则上由议事决策、执行、汇报等程序组成。
二、议事决策
机关党委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次数,其议事决策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决定,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分析研究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中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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