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全文3529字)

关于本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为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全面掌握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8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分管领导带领下,依法有序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部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情况、 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厂建设现场、横沥河市考断面整治情况、北区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现场、部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和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容局等职能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部分街镇、部分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区政府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中央、市环保督察活动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较好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大气、水、土壤三大主要目标开展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各级环保督察要求,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以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控制、工业企业VOCs治理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4.1%,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 积极开展劣五类水体消除、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水环境预警监测、开展水环境“清废行动”、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不断巩固扩大水环境整治成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完成北区残渣填埋场升级改造,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覆盖。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显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固废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等五大方面的20个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剖析,形成了41个具体整改方案,并对具体问题中涉及的点位问题基本落实整改,涉及面上的“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截污纳管、雨污混接改造推进缓慢”等问题整改也在有序推进中。
    (三)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严格落实中央、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要求,深化联动执法,推行环境监测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多次开展突击检查,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切实有效改善了环境质量。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在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环境治理成效亟待巩固。大气、水环境质量存在反弹风险。大气质量虽整体稳定趋好,但PM2.5浓度控制指标未降到全市平均值以下,进一步改善的难度较大;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长效体系仍未全面形成。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个别上级考核断面水质不稳定,与考核要求有差距。污染源截除不彻底,企业违规偷排行为时有发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深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
(二)环保日常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实,“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等社会治理机制处于探索阶段。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依然存在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现象;易扬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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