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返乡人员管理的通知
2021-01-08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等文件要求,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继续交出防疫高分报表。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与省内外口岸信息和工作协同机制,健全入境来浙人员“提前知、提前控、全程知、全程控”管控机制,坚决守好口岸大门,严防病例输入。充分发挥海关第一道关口作用,对高风险国家(地区)入境人员开展“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完善来浙航空机组人员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防控措施,强化闭环管理。落实境外企业和项目的主体责任,严防相关人员带疫返浙。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满前必须由两个以上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平行检测,并规范做好隔离观察期间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系统查找入境人员管控中存在的漏洞,清单式列出隔离场所管理的风险点,表格化推进整改落实。
2.严格抓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各类人员大规模返乡前抓紧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企业省外员工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当地,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行业来浙返浙人员漏查漏报、漏管失控。
3.严格按照规范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加强紧急接种工作统筹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稳妥有序推进本地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应接尽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动员,提高重点人群接种率。按照谁组织上报、谁负责落实接种对象的原则,优化接种组织,统筹安排接种进度,细化人员培训、现场组织、接种禁忌摸排、异常反应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方案,形成周密合理可行的接种计划,确保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任务。落实免费接种政府统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防控。
4.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坚持从严查控,切实降低公共场所传播风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定分管负责人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5.严格抓好校园疫情防控。进一步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压紧压实属地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教育引导师生在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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