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报告
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102号)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自身职责,现将银川市河长制实施情况、滨河水系扩整连通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实施情况
自河长制实施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役。根据市环保部门2018年11月份水质监测结果,黄河银川段4个水质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优水质,第一排水沟、永二干沟、永清沟、银东干沟、第二排水沟入黄口达到Ⅲ类良好水质,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灵武东大沟入黄口达到Ⅳ类轻度污染水质,中干沟入黄口为Ⅴ类中度污染水质,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中有8条达到了年度入黄标准,达标率88.9%。全市水质恶化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和扭转。
(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
一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2018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县、乡、村四级河长97名。按照推行湖长制工作要求,新命名市、县、乡、村四级湖长158名。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846名,全市373个河、沟、湖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做到了河湖长及时调整到位、履职无缝衔接;二是不断完善目标考核体系。银川市总河长与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的14名县级河长逐一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年内提升水质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等,各县(市)区也逐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全年入黄排水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除永宁县中干沟水质为Ⅴ类外,其它主要入黄沟道水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三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监督体系。全市先后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市委、政府专题会议13次,市委、政府会议设议题22次,全年聚焦河湖长制工作,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河长在行动活动开展人大监督,由市委、政府督察室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录制专题电视问政节目开展媒体监督,接办12345和12369热线问题189起,开展群众监督,并由市纪委问责干部60人,以监督促进责任落实,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四是不断完善河湖治理规划体系。委托专业设计院完成了黄河银川段、典农河银川段、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银新干沟、芦花沟、高家闸沟、桑园沟、宝湖、鸣翠湖等10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工作,及时上传录入到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中,为全市河湖保护和治理提供系统、科学的技术支撑。
(二)坚持统筹治理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按照“源头治理、中段提升、末端兜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治水工作。一是狠抓源头治理,水中的问题岸上治。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了全市1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全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实施了东、西线清污分流工程,根除了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实施了5个乡镇、24 个中心村、1个规模牛场、2家规模企业污水处理站提标建设,污水处理硬件设施大幅提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三减”、“三禁”任务,实施了有机肥替代、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杂草芽前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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