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责使命做精做准政治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是履行监督专责的政治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自身职责定位落实政治建设要求,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政治监督是具体的,也是生动的,必须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中落实落细。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集中发力,更加注重全面覆盖、抓住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总结提炼,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工作的意识和本领,深化细化实化政治监督实践,拓展政治监督内涵、增强政治监督效果,形成有效做法,在坚持、巩固和发展中逐步实现政治监督有力有效。精准落实党的政治领导,在“督”上集中发力。政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要任务是做好“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最重要、最直接的工作任务就是精准落实党的政治领导,紧紧围绕事关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和督导工作,在一定范围内、一定领域内、一定时期内形成强大的政治工作态势。要督批示指示落实、督重要精神落实、督关键工作落实、督关键环节落实,全面监督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担当作为,一是要看做了没做,二是看有没有做到,三是看有没有做好,真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党的政治领导真正落实到位。精准发现政治偏差,在“察”上盯住”关键少数”。抓住“关键少数”是政治监督的应有之义,也是做精做细的必然要求,既要及时发现显性问题,更要深查隐性问题。重点是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政治偏差,在言的层面重点发现显性问题,包括不当言论和错误言论;在行的层面重点发现隐性问题,包括阳奉阴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精准发现政治偏差应强化日常监督的政治意识,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列席班子会、督导民主生活会、体察民情民意等方式持续有效开展,统筹抓好研判、纠正政治偏差,体现全局性、严肃性和精准性。监督中发现涉及政治性的问题,应当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及时报告,特别是在专项监督工作中要加强统一研判处置。要从全局和政策的高度把握问题实质,统一同类问题的判定标准,同时注重汇总分析,找出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增强政治监督的全局性。例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统一对“保护伞”的认识,强化政治监督,协调多部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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