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镇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依据《泗水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镇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全县要求,同比下降4%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加大全镇污染减排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督促辖区内企业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1家已取缔的“散乱污”和1家提升达标的企业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监管,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2. 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辖区内1家家具制造企业(涉VOCs排放企业),聘请专家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工艺过程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提高废气收集率。严格要求企业加强危废库建设管理,督促企业与有资质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合同,按时按要求回收危废品。2019年10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
3.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落后、优化整合、治理提标”的原则,对辖区内1家环保颗粒企业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
4.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对5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2017-2019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
5.实施季节性绿色管控措施。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镇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8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强化动态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时限完成绿色工地评审工作,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发放秋冬季绿色施工证,凡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工地秋冬季期间土石方工程一律不得施工。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及时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6. 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和生物质取暖应用。已完成气代煤的五个村(孔家村、乔家村、东琴柏、前琴柏、后琴柏)及完成集中供热的杨柳新苑、杨柳东苑、潘家庄社区改造住户家不得存有散煤,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7.推广使用清洁煤。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推广使用清洁煤,开展多村连片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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