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我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夯实基础,创新思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执纪水平,为保障公安业务工作开展和队伍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住契机,党委重视,队伍建设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
XX年,公安部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公委通[XX]8号);X年,XX公安厅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督部门建设的意见》(X公委通[X]17号),我局纪委积极争取市局党委的重视,并多次向公安厅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编办等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得到了大力支持,从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多方面予以保障。我们还分别与六个县委、县政府以及纪委、组织、编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沟通推进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问题,促进工作如期完成。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
(一)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完善。
1、市局纪委监察室目前设立纪检监察一、二、三、四室和预防腐败室,实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上述5个单位按照市局正科级中层单位配备,共有人员23人。每个室分工明确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案件审理、综合业务、预防腐败等主要职责,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能。
2、我局16个县级公安机关完成了纪检监察建设任务,县级公安机关的纪检监督部门主要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警务督察、经济审计“四项职责”。其中7个分局、6个县局共13个设党委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纪委,设置了“纪检监督室”。3个编制在100人以下的分局(高新分局、青秀山分局、华投分局)成立了“政工监督室”(负责纪检、政工工作)。已经成立党委的刑侦、巡警、交警、特警、经侦、技侦等6个市局直属支队、第一看守所等7个单位成立纪委、纪检监督机构。其余未成立党委的13个市局直属支队和7个关押场所各指定一名中层领导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设纪检监察专职干事,负责纪检工作,目前全局总共有纪检监督领导干部169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落实了机构场所、人员装备、办案经费的保障,在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方面,市局纪委监察室、10个分局、市属19个支队、8个关押场所总共123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均已落实220元每月的纪检津贴,6县公安局的除宾阳县局落实外,其他5个县目前仍在沟通协调,争取落实。
3、根据公安部、区公安厅的指导意见,我局在全局的基层科、所、队选配了344名纪检监督员(主要由教导员担任),明确纪检监察员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抓好队伍日常管理职责,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所队,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
(二)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近年来,我局每年平均派出将近100名纪检干部先后参加公安部、区公安厅、市纪委、市政法纪工委组织举办的各类纪检培训班,包括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杭州的中纪委培训基地等,进一步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每年我局纪委借助市局警校培训基地,举办全市公安纪检干部培训班,对全局500多名纪检监督干部进行业务轮训,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执法执纪水平和能力。今年11月6-8日,目前正在市局警校举办全局纪检监督干部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班。
此外,我局认真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对纪检监察干部“优进高出”的意见,由市局纪委与市局政治部研究,将考虑出台相关规定办法:在提拔任用干部时,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鉴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责和特点,建立纪检监察民警提拔任用可在纪检监察部门民主推荐、直接进入考察程序的制度。
二、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队伍的动态化、信息化监督管理。
我们本着“以整合资源为核心、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管理监督作用为重点、以全警参与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管理监督理念,市局纪委牵头研发了“XX市公安局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市局纪委全程监督,职能部门专项督导,责任落实到单位、追究到个人的“市局—分县局—基层所队”三级联动的立体化管理监督工作模式,基本上破解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不到”等老大难问题,促进了监督业务工作的开展,提升了监督执行的效力,实现了对队伍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监管。今年,我们先后参加过中纪委、公安部、XX纪委等组织的监督信息化调研会,并先后到区厅纪委、XX市纪委作专题汇报,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我们的系统包括廉政教育管理、廉政风险提醒、执法办案监控、行政管理监控、监督检查、信访汇聚、执纪办案、廉政档案、党廉考评、分析研判等10个模块,是一个集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廉政风险提前预警、执法纠错全程监督、举报投诉跟踪督办、队伍状况分析研判、党廉考评实时开展、廉政档案动态管理为一体的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以来,共录入投诉、举报、信访案件1672起,巡查记录44142条,涉及单位265个、民警476人次,为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评先评优出具廉政意见约1180人次,基本实现了整合资源高共享、统一管理全覆盖、惩防体系信息化、职责明确可倒查、管理监督不越位的预期目标。
为促进队伍管理常态化,我们依托系统搭建起由市局各职能部门—分县局纪检监督室—基层科所队兼职纪检监督员三个层级构成的监督队伍,在市局纪委的指导下,按照职责范围对所辖的单位、民警进行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管理监督情况以日常管理日志的形式记入系统。我们新修订、出台了监督巡查制度、廉政风险提醒性谈话制度等日常工作管理监督制度,规定市局各监督职能部门、各分县局纪检监督干部、基层所队领导、基层纪检监督员,根据队伍状况,选择每日或每周一次,对队伍中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禁令执行、工作执行、公务用枪、窗口服务、执法办案、值班接处警、八小时以外等七个方面情况(即“七必查”),进行规范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形成队伍日常管理记录。监督巡查制度自2013年8月推行以来,各单位共开展日常巡查31008次,形成规范的日常管理监督,促进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一岗双责”的履行。系统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和投诉信息核实,自动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队伍状况分析报告、推送预警信息。今年以来,我局根据预警信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5次,责令单位限期整改113次,并用提醒性谈话、警示性谈话、约谈等形式教育帮助民警56人次;查证不实投诉440起,为民警维权202人次。
三、抓好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保障促进中心工作开展。
(一)贯彻落实X年国务院新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为契机,落实公安机关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任督察长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督察的权威。我局纪检监察与公安特有的督察力量结合起来,联合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服务反腐倡廉建设需要,大力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不断发挥监督保障落实的力量,先后完成“两会一节”安保、侦查破案专项工作专项督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整顿、节假日遵章守法等专项或日常督察工作,促使全局上下保持政令警令畅通,促使全局8000多名民警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有了提高。
(二)抓好《XX市公安局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工作预警及问责机制》,服务建设“美丽XX”活动,保障和促进打击黄赌毒工作开展。自去年底我局制定治安部门查处“黄、赌”违法犯罪窝点“红色预警”机制以来,今年5月初,我局纪委牵头出台并启动了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工作预警及问责机制,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对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工作内容说明更具体,对责任区分更细致,对工作措施更具备,对责任落实更到位,全方位提升了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针对性,明确各单位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要求,可从基层民警追究至各分县局主要领导,该是领导责任领导负责,该是民警责任民警负责,严格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轻则轻罚,重则重处,促进“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管控力度。经统计,我局实施该预警及问责机制以来,督促查处取缔被列为“红、黄、蓝”三色预警的黄赌毒窝点共计330多处,成效逐步突显,今年1-10月份,市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黄、赌、毒”线索举报8428次,同比去年下降19.5%。
(三)出台《XX市公安局警务督察约谈问责制度》。及时提醒和制约民警。我局督察支队结合日常业务监督工作创新推出警务督察约谈制度,针对一些不构成违纪或情节轻微行为的民警进行约谈,作为及时发现问题,挽救民警,作为提醒民警少犯或不犯错误,延伸监督触角,减少违法违纪现象问题。约谈制度实行以来,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共对37名民警实施了约谈,约谈结果记入单位、个人廉政档案,与年度绩效考评相挂钩,对于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整改工作,加强队伍管理方面起到了警醒和推进作用。
(四)制定实施《XX市公安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深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环节问题,减少各类违法违纪现象问题。该制度整合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政工、法制、预审、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掌握公安队伍执法状况,发现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监督提醒,减少执法环节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抓好加强改进作风建设制度落实。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XX“两规定一办法”以及《“美丽XX?清洁乡村”、“美丽XX?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工作问责办法》、《关于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试行)等,我们制定《XX市公安局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加大督察力度,加大问责追究,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公安部、区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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