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1日至7月10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为期20天的督察;9月7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州反馈督察意见。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截至20xx年6月30日,督察组反馈我州的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2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3个问题已达序时进度,3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树立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叶红专任组长,州长龙晓华任副组长的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省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州委书记叶红专、州长龙晓华多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导督查,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分管副州长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问题的整改,并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印发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黑臭现象;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完善省级及以上产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的同时,深入开展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与规范化整治。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医疗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养殖行业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以法制建设为依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配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酉水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编制“三线一单”,强化管控措施,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力整治“散小乱污”企业,花垣县关闭关停浮选企业162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湘西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原则上新建工业项目要在国家和省政府批设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落户。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许可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黑名单”制度。
(四)以监管执法为手段,助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环保手续不齐全、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排污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五)以督查追责为推手,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召开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及约谈会,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统筹推进,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印发《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湘西自治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州纪委监委围绕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重点问题,对照责任清单,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二、整改成效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xx年1至6月,州府所在地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5,同比下降10.8%,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1个地表水控制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8县市10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xx年1至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我州排名全国第八,全省第一。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安全总体可控。
(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州的227件信访件已经办结220件,突出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噪声污染问题、扬尘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和垃圾污染问题等。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参与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生态环保大格局进一步构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明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落地,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及绿色发展考核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真正做到了靠制度管环境、用制度抓治理。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全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锰三角”锰渣遗留和小城镇的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下阶段,州委、州政府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树牢发展理念。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为目标,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结合起来,统筹同步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二)稳步推进整改。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紧盯目标和时限,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明确时限逐步整改,切实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对群众反复投诉等敏感重大事项,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导检查;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稳步推进。对移交的重点的问题,重点进行督办,严格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督察和问责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保护生态环境。
专此报告。
附件:湘西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3个问题整改情况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5日
附件
湘西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3个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好,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一)在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的过程中,部分同志反映,湘西州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和环委会工作制度,成立由州委书记叶红专任顾问、州长龙晓华任主任的湘西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各县市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明确了委员会职责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全州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2.按照《湘西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湘西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3.下发《关于开展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绩效考核范畴,20xx年权重达到8%。
(二)仍有少部分地方党政领导“重发展,轻保护”,生态保护“喊在会上,讲在口上,停在纸上”。(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制度,州本级和各县市均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履责报告制度。州本级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题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20xx年,全州共对22名领导干部(12个项目)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其中5名离任、17 名任中审计。
(三)部分职能部门和基层领导对“一规定、一办法”欠学习,不熟悉,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将***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学习列为《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州各级干部培训内容。
2.各县市区均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四)有的地方对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标准不高,未达到预期效果。(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等主流媒体,依法依规公开整改工作进度和信访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以问题为导向,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个具体问题,按“六个一”的要求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上半年,全州共立案52起,实施行政处罚46件,处罚总金额达981.29万元。
4.严肃追责问责,截至6月30日,全州共问责处理42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9人、科级以下干部6人。
(五)吉首经开区存在企业未批先建而查处未落实未到位问题。(完成整改)
1.17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在督察之前已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确实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12家,其中1家已退园,已按照相关规定对11家企业处罚到位。
2.举一反三,强化对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总原则的思想认识不够和执行力度不大,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没有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州、县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并层层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内(花垣县)湖南省傻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农业项目正在建设或已建成投产,但该园区的废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均未开工建设。(正在整改)
1.据查,该农业园目前只有德龙牧业已投产使用,其污水应急处理站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已签订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合同,签订了排污口论证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定稿已经完成,并于6月6日完成了初步评审,正按照专家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排污口论证已经启动。
3.强化监管和审批管理,已按照要求暂停审批涉水项目。
(八)高排放公交车淘汰进度慢。(完成整改)
我州97台高排放公交车已全部下线停运,并进行报废处置。投资6000余万元,新购97台纯电动公交车投入生产运营。
(九)花垣兄弟河与花垣河交汇处的一处城市下水管堵塞,污水通过顶盖漫溢多年,无人问津。(完成整改)
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对该段管道进行紧急疏通,20xx年7月9日已整改完成,可正常通水。同时,对城区管网共175个污水管道监测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监管,规范管理维护。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立行立改力度不够,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龙山县三元水泥厂内非法养猪场的问题,督察组于6月28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退出取缔不到位,仍在非法养殖。(完成整改)
20xx年7月7日,龙山县石羔街道会同畜牧水产局督促业主李民凤将养殖场生猪837头全部清运出场;7月9日至10日,县城管局对李民凤养殖场违法建筑及养殖栏舍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961平方米,拆除养殖栏舍面积4018平方米,并及时清除了建筑垃圾,栏舍和粪便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干净;7月11日至25日,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专业队伍,对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937.84立方米,整改情况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十一)龙山王家棚煤矿污染问题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湘西多次交办的信访件。(完成整改)
已建成日处理1500吨矿井涌水处理站一座、生态修复5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000米。同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州纪委监委已依法对整改不力等行为进行了问责处理。
(十二)火车站货场污染问题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湘西交办的51个信访件之一,虽然经过整改,但存在污染反弹问题,周边群众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多部门联合对火车站货场旁李兴现非法打砂场及货场内5家违规建设的小型加工作坊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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