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
为引导、促进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帮助我市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1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我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原则,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等,面向我市贫困人口,扩大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等三大行动,到2020年,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辛集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行动
(一)广泛开展社会购买行动
1.组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推动消费扶贫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将消费
扶贫列为市内结对帮扶事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人口产品,优先聘用贫困人口为工勤人员;组织开展“献爱心、促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人口产品。鼓励工会、群团组织到贫困人口特别是本单位帮扶的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人口产品。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搭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与贫困人口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贫困人口农畜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负责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各乡镇、园区)
2.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购买。发挥市内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客源输送、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人口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依托河北精准扶贫网等平台,推动各类消费主体需求与市域贫困人口农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扩大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和优秀传统文化产品销售。(负责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各乡镇、园区)
3.组织贫困人口积极与京津两市及省、市内超市对接。签订农超对接协议,组织各类消费扶贫促销活动,通过实体店展销和网店营销相结合的模式,倡导使用消费扶贫爱心卡进行积分消费并及时兑现积分奖励,稳定解决贫困人口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负责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等,各乡镇、园区)
4.积极促进贫困人口劳务就业。提高全市贫困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推广丰宁保姆培训经验做法,重点围绕“月嫂”、老年康养护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维修等服务消费需求,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打造一批职业素养高、市场口碑好的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鼓励各类企业扩大针对贫困人口的招工规模,促进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微工厂”、加工点等,促进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企业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等,各乡镇、园区)
(二)大力实施渠道畅通行动
1.构建农产品供应全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打造生产—批发—零售终端的全链条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人口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健全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多渠道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将信息有效传导给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涉农信息综合服务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电商企业,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积极发展定制型消费扶贫,引导由农户“产什么卖什么”转向市场“需什么种什么”。(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联社、市科学技术局、市扶贫办、邮政辛集市分公司等,各乡镇、园区)
2.拓展农产品销售途径。依托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每年举办1—2次辛集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展销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鼓励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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