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 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激发市场主体 活力和创造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税降费政策
1.按国家规定延续实施 2021 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 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到 15 万元,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到 1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责任单位: 省 税务局)
2.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 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2022 年,继续对加工贸 易企业内销暂免征收缓税利息。(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
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 算税率单独计税,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 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补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
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 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 省税务局)
4.按照国家部署,将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 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 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 租赁合同印花税,减按 15%税率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等 11 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责任单位: 省税务局)
5.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持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推广通过数 据比对精准发放的 “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责任单位: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6.对小微企业 2022 年工会经费,继续实行先征收后全额返 还支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中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调整会费与服务性收费。(责任单 位:省总工会、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7.在 2021 年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的基础上, 运营商加大对中小企业上云的资费优惠支持力度。持续整治商务 楼宇宽带垄断接入、物业提高门槛阻拦宽带线路施工难等行为, 切实让中小企业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 X 公司、中国移动 X 公司、中国联通 X 省分公司、省 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8.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 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免除 2022 年上半年 2 个月租金,政策申请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鼓励对老租户实行 “免申即享”新模式。鼓励自 有物业的大型商业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困难的承租经营户租金。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管局、 省商务厅、财政部 X 监管局,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X 江 新区管委会)
二、融资优惠政策
9.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
放力度,积极推动银行拓展“首贷户”, 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 小微、民营及科创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力争全年新增贷款 5500 亿元以上,直接融资 4000 亿元以上、力 争 5000 亿元,力争新增上市公司 12 家。(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 局、人行 X 中心支行、X 银保监局、X 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10.扎实做好人民银行两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 达工具转换接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 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 2022 年起至 2023 年 6 月底,人民 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 量的 1%提供资金; 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
贷款管理,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实际 需求,合理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行 X 中心支 行)
11.做强做大省、市龙头担保机构实力,引导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保持低担保费率,力 争保持平均担保费率 1%以下。(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X 银 保监局、省财政厅)
12.支持做大做强省普惠征信公司,协调重点省属企业、各 设区市政府平台参股投资,使其资本金达到 5 亿元,依法推动纳 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等涉企数据有序有效接 入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构建全省一体化地方征信平台 体系,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和 便利度,2022 年力争服务中小企业贷款 1000 亿元。(责任单位: 省金融监管局、人行 X 中心支行、X 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务服务办、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国网 X 省电力公司、省金控集团,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13.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2022 年,增加安排担保基 金 6000 万元,争取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50 亿元以上,其中扶 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 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 95%以上,根据实际发放情况,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地方配套贴 息资金。(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 X
中心支行、X 银保监局)
14.破解民宿、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 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 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 闲旅游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X 银保监局、省自 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15.加强政府续贷周转金的管理,做好考核评价工作,进一 步完善政府续贷周转金“白名单”, 切实发挥政府续贷周转金作 用,降低企业续贷成本。(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16.推动国网 “电 e 金服”与各类金融平台、用电企业对接, 为企业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力争帮助 X 电网上下游企业获得 电费贷款 6 亿元,释放保证金 20 亿元,获取供应链金融融资 30 亿元。 (责任部门: 国网 X 省电力公司、省金融监管局)
三、降低要素成本政策
17.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2 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 训 32 万人次(含创业培训 12 万人) 。支持将文化和旅游企业、 导游行业培训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18.支持企业 “共享用工”,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 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 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
享用工”。 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 能提升培训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鼓励申报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扶持。鼓励 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在 X 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专精特新板” 挂牌展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 管局、X 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20.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经营行为,物业公共部位、 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 公共收益等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 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鼓励各地对受新冠肺 炎疫情冲击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给予水费(含特种行业用水费) 、燃气费等适当补贴。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国网 X 省电力公司,各市、县〔 区〕 政府,X 江新区管委会)
21.统筹用好工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节能改造 的支持力度。着力用好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碳排放交易、用能 权交易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产业绿色低碳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四、物流降本政策
22.在保持 2021 年 185 项铁路运价优惠政策不变的基础上,
新增 15 项运价优惠政策,2022 年实现铁路运输物流成本再降低 7.8 亿元以上。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 距离运输 “公转铁” “公转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 15%以上。(责任单位:X 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
23.延长我省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新一轮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 策。 (责任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24.深入推进 X 市、九江市、X 州市、上饶市开展 “三同” 试点,2022 年起,从省级商务发展专项中进一步增加扶持资金 规模。支持中欧班列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国铁集团增加我省中欧 班列开行计划。完善 口岸服务工作机制,规范 X 经营服务性收 费行为,定期梳理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单一窗 口”和服务场所 公示,助力外贸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X 铁路局、X 海关,有关设区市 政府)
25.综合运用现有建设资金支持渠道、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 使用税优惠、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落实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 用电价格支持、出台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等政策,支持冷链 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进一步降低冷链物流运输成本。(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五、激发消费政策
26.鼓励各级政府实施消费促进政策,2022 年省级派发消费 券 2000 万元,支持餐饮、购物、旅游和体育等领域消费,举办 各类节庆展销活动,持续激发大众消费热情。(责任单位: 省商 务厅,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27.鼓励各地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景区、景点, 实施阶段性减免门票及相关费用措施,促进旅游消费。(责任单 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
28.精简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划定低风险项目适用范围, 将地上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功能单 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纳入简易低风险项目。优化简易低 风险项目办理流程,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制,同时 通过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并联办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供“零” 服务、简化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将全流程办理时间缩短 至 20 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 厅)
29.加强建筑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在工程质量保证 金预留比例 1.5%基础上,鼓励各地对信用评级评估为“优”“良 好”的企业可分别下调 50%和 30%。鼓励以银行保函等方式代 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各市、县〔 区〕 人民政府)
30.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
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 依法依规重塑企业信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 局、省法院、人行 X 中心支行)
关于服务融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
工程”的若干举措
在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方面
一是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
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 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扩大学位供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 享有受教育权利。
二是加快培养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加快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积极发展 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持续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 建设,重点围绕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 新材料、稀土稀有资源绿色利用、虚拟仿真等重点发展产业和公 共卫生、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技能型人才 培养。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进一步推进职教高地建设,深化职教综合改革,高标准建成 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负面清
单,指导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鼓励灵活设置专业。
四是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 创新平台,推动高校组建一批协同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 等创新联合体。推动高校与企业间开展重大技术供需对接,全力 办好第四届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 产业化。
在提供暖心教育服务方面
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体系,为引才留人提供服
务保障
二是提供便捷高效的教育政务服务
推动更多教育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异地就近可办。简化 办事流程,拓展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推动在“X 服通”设立教育 服务专区,实现教育服务事项 “应上尽上”。
三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 留 X 就业。加大力度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 “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政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好服务。
四是加大企业急需人才育引力度
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大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加 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储备力量培养,力争人才数量和质量有新突 破。
在创造优良教育生态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纵深推进“五型”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干事创业敢担当、清正廉洁葆本色,着力 打造 “勤廉”教育。
二是进一步推动为基层减负
扎实推进文件精简提质,严控会议质量规模,进一步规范调 研督导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推动 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严把“进校 园”事项审批关 口,用好教育督导评价“指挥棒”, 强化跟踪问 效和督导问责。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 “双减”工作
继续压减学科类机构,推进完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收费 价格标准。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 查处。
四是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守住校园安全稳定底线,科 学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 “三违”问题和师德师风违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为教育高质 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促进外贸
稳定增长 8 条措施
网络
营商环境 信用保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 国办发
〔2021〕57 号)和《商务部、中国出 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加大 出 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 (商财函〔2022 〕54 号),充分发挥出 口信用保险拓市场、促 融资、防风险、补损失的支持保障作用,做好跨周期调节,全力 支持外贸企业稳定经营,促进全省外贸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措 施。
一、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动,联合中国信保 X 分公 司开展出 口信用保险政策“进基层、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提 升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在依法合规、风 险可控前提下,对外贸企业加大对货物出运前订单被取消、海外 买方拒付货款或拒收货物、买方所在国家实施贸易管制等风险保 障力度,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保障欧盟、英国、RCEP 成员国、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国别市场限额满足率不低于 85%,助力
外贸企业保市场、保订单、保份额。
二、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支持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中国(X ) 国际贸易“单一窗 口”线上投保,让企业投保不跑路。省商务厅 对年出 口额 600 万美元(含) 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出 口信用保险 给予保费全额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保出 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纳入专 精特新“小巨人”清单的小微企业,针对性降低自缴费中小微企 业投保费率,降低中小微企业投保成本; 引导更多中小微外贸企 业上线使用“资信导航仪”“资信红绿灯”“资信报警器”“中 国信保小微学堂”等数字化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寻找海 外买家风险预警信息、国别风险信息、最新外贸政策咨讯、风险 防范案例等服务。
三、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 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落实我省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 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推动外贸新业态创新发展。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创新新业态产品模式,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 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以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承保支 持,放宽承保条件,简化承保流程,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
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预警,研究解决产
业强链重大问题,保障重点企业产品的进出 口。聚焦我省重点外 贸产业链,省商务厅、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联合编印资信服务手 册,免费提供给外贸企业使用,精准助企了解全球产业链发展趋 势及风险动态。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针对各产业链上下游重点客 户,在限额资源、审批效率等方面特事特办,统筹运用出 口险、 国内险、海外投资险、担保和资信等多种产品组合,积极支持产 业链上下游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助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 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为稳链、补链、强 链发挥更大作用。
五、进一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一步发挥“政府+银行+保险”政策合力,充分利用短期出 口 信用保险风险增信作用,复制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合作 模式,缓解外贸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中国信保 X 分 公司加强与金融同业的沟通协作,推出小微外贸企业融资的新产
品、新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免抵押、全线上、秒审 批、普惠利率”的保单融资产品。
六、开设定损核赔绿色通道
对受新冠疫情、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的出 口企业案件,中国信 保 X 分公司在 24 小时内介入调查,简化索赔单证要求,在基本 信息齐全时同步开展理赔及案件勘查工作,相关材料可待出 口企 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再行补充,在贸易背景真实和债权金额确 定的前提下,对受疫情或者自然灾害影响出 口企业报损案件优先
办理,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小微政府平台案件推广适用“保 易赔”快速理赔机制,依据单证审核结果及“单一窗 口”核查情 况,积极先行定损核赔,提升理赔效率。
七、深化信保帮扶工作机制
省商务厅会同中国信保 X 分公司对年出 口额 3000 万美元以 上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信用保险重点帮扶,及时协调解决 企业在出 口风险防控方面遇到的困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 深入了解辖区内外贸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实际需求,主动对接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帮扶企业,帮助企业 加强出 口风险管理,防范出 口贸易风险。
八、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 持政策连续性,加大对政策性出 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强政策 宣介,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出 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促进外贸企业 扩出 口。 中国信保 X 分公司建立外贸企业出 口信用保险需求快 速反应机制,在收到企业需求后 2 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积极为 外贸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风险保障。
18 条具体措施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
网络
营商环境 第一等
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实行豁免环评管理
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 31 个行业 51 类项目,实行豁免环评 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等环评手续。
——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 17 个行业 45 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 制审批,不需要开展审查、评估,由环评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 决定。
—— 实施环评容缺受理
针对环评文件、承诺书等主体文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 要申请材料有缺陷,以及按规定必须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园区 规划及规划环评尚在审查阶段的,环评审批部门可实行容缺受
理,同步开展审查、评估工作,待相关材料补正后正式批复。
——推行环评应急服务
对疫情防控、救灾抢险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急需建设的项
目,视环境影响程度,经具有相应审批权的环评审批机关同意, 可采取豁免审批、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方式,实行应急服务保障。
——降低环评管理等级
在 5 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园区
内,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准入要求、按国家《名录》 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可以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简化环评编制程序
已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并通过审查的省级以上开发 区,简化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阶段公参程序,将 2 次公 示合并成 1 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且无需采取在建 设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方式公开信息。
——降低环评编制费用
积极推动开发区开展统一环境监测,3 年内监测数据资料与 企业共享,入园项目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再单独开展项目环 评现状监测,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监管方式,营造公平透明环境
—— 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发布 2022 年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根 据《X 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 ,对名单 实施动态调整,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法者无事 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依法建立并动态调整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罚”等免罚清单, 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让企业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开展重点领域治理
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要领域开展营商环境问题排查, 重点整治将行政机关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以及公 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和“吃、拿、卡、要” 等廉洁自律问题。
——规范中介服务市场
强化对环评机构、环境监测单位等第三方中介从业行为的规 范化管理,开展环评、环境监测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 环评单位“挂靠”、 环境监测单位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引导中 介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服务时间,公开收费标准。
精准服务施策,破解产业发展难题
——深入开展总量减排
深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减排潜力,大力实施污染物减排工 程,加快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扩容,着力保障全市重大 项目顺利实施。
——全力推动深度治理
对有条件开展深度治理的企业,在大气等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实现减污降碳协 同增效。
——解决重点产业难题
全面落实水泥窑协同处置钨渣点对点豁免政策,支持水泥生 产企业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钨渣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我市钨渣处
置规模和能力,进一步降低钨渣处置成本。
畅通帮扶渠道,提升涉企服务水平
——建立对口帮扶机制
建立市、县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企业帮扶机制,每 月开展“企业服务日”走访活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店小 二”服务。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确定为“服务企业接待日”, 面 对面倾听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建立政企沟通平台
建立 2022 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提前介入服务,统筹 推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手续办理。与中国稀土集团建立沟通 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稀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问题。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对标大湾区,全面系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减环节、 减材料、减时限。规范事项标准,统一权力事项的受理条件、办 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真正实现全市同一事项“同标准 办理”。
——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在媒体公开生态环境系统服务承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 面向社会公布,做到透明、公开。设立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 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 人和事。
关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财税支持政策
网络
营商环境 财政 纾困解难
坚持资金赋能,激活产业创新发展动力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财政资金更多投入到科 技创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领域,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赋能加 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2021 年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 2810 万元支持独角兽、瞪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 下达 X 航空科创城、X 州稀金科创城、上饶大数据科创城等十大科创城 建设经费 2500 万元,用于开展大数据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等; 下 达“03 专项”及 5G 项目示点示范考核优秀项目经费 4866 万元, 支持 X “城市大脑”、 X 省大数据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应用平台等 项目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安排 7000 万元支持中科院 X 产业育成中心大楼建设及项目平台建设; 安排 1000 万元支持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 X 研究院开展相关联合技术攻关; 安排 1000 万元支持中国信通院 X 分院组建期建设经费。
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从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1. 1 亿元,用于支持 5G 发展、数字经济培育等项目。安排 1500 万元支持召开世界 VR 产业大会。下达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 2910
万元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下达 1590 万元支持X“城市大脑”、 X 省数字经济指标监测平台等项目建设。
做好企业上市奖励工作,及时拨付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1500 万元,推动我省科技类企业快上市、多上市。
坚持科技赋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持续加大 5G 基础设施建设、科创项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力度,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22 年大幅增加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 金,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域体系建设、 重大基础研究、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等。
新增安排省级工业( 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 5000 万元, 支持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倍增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统筹安排资金 1.5 亿元支持 X 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
设,提升我省互联网网络整体层级地位。
支持 5G 基础设施建设,2021 年下达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 6852 万元,用于推进行政村基站建设,提高网络信号覆盖率。 安排资金 2050 万元,支持我省 5G 产业发展等项目。安排资金 1500 万元用于对移动运营商基站运营电费进行补贴。
坚持减负赋能,降低企业经营发展阻力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财 园信贷通”政策效能,政策叠加效应得到持续释放,切实减轻数
字经济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成本。
通过加强与税务、科技、工信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健全协 同工作机制,从宣传辅导、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等点位入手,全 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 惠政策在我省落地,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2021 年我省超 9600 户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 247. 1 亿 元,增长 27.2%。
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落实新 的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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