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方案(试行)
为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总体目标(二)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三)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二、考核项目(一)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修养(二)学习态度(三)劳动管理(四)校规校纪(五)课外活动和实习实训(六)学生干部管理(七)日常行为管理(八)作息出勤管理(九)学生公寓管理(十)课外竞赛活动(十一)评优评奖三、考核标准三、考核标准(一)思想政治及道德修养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近党组织,积极参加学院各级党、团组织的学习和活动;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倡导文明、礼貌,诚信、友善。1、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及党、团组织生活,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 分。2、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精神文明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 2 分。3、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及党、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2 分。4、诚实守信,如有违反诚信道德,隐瞒自身或家庭真实信息和实际情况,造成不良后果者扣 10 分。5、诚实守信,如有欺骗家长和学院老师,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学费者每次扣 10 分。????6、诚实友善,如有故意损害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未造成后果者扣 10 分,造成后果受到学院纪律处理的执行违返校规校纪减分标准【扣 10 分-30 分】。????7、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环境,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钉乱挂、乱张贴,违反者认错态度好且自行修复的每次减 5 分,情节严重者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扣【扣 10 分-30 分】。8、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故意破坏学院公物;违反者按校规校纪处理的执行违返校规校纪减分标准扣【扣 10 分-30 分】。9、倡导男女生文明交往,如有不文明交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 5 分。,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且执行违返校规校纪减分标准扣【5 分-30 分】。10、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扬者每次【校级以上加 10 分,校级加 5 分,分院级加 2 分,班级表扬加 1 分】。11、拾金不昧,捡到财物,主动寻找失主或上交学院相关部门者【金额 500 元以内加 2 分/每次,金额 500 元以上加 5 分/每次】。????12、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受到政府、教育部门、学院确认并表彰者加 10 分。13、自愿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 5 分。参加体检但非本人原因未献血者加 2 分。以无偿献血证登记为准,每学年最多加 10 分且登记时间间隔六个月以上加【5-10 分】。(二)学习态度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勤奋、刻苦钻研。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进步 20 个以上名次加 10 分。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进步 11-20 个名次加 5 分。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进步 5-10 个名次加 2 分。????4、学习态度未端正,不能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后退 5-10 个名次扣 2 分。5、学习态度未端正,不能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后退 11-20 个名次扣 5 分。6、学习态度未端正,不能认真努力勤奋学习,比较上学期,学生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后退 20 个以上名次扣 10 分。7、在正常上课、早(晚)自习期间,有大声说话、打闹、玩手机、接听电话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每次扣 1 分。不听劝阻影响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者每次扣 5 分。8、在学习、休息期间,无正当理由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者每次扣 1 分。不听劝阻者且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 5 分。9、在课堂上影响教师正常教学,授到任课教师批评者每次扣 5 分。受到学院纪律处理的执行违返校规校纪减分标准扣10 分-30 分。(三)劳动管理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意识,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良好生活、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学院、分院、班级组织的“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各种劳动。1、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劳动,无故迟到(劳动开始 10 分后)、早退(劳动结束前 10 分内)者每次扣 1 分。无故不参加劳动者每次扣 2 分。????2、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做值日不合格者每次扣 1 分。无故不参加值日生劳动者每次扣 2 分。3、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劳动,在劳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扬者每次【学院表扬加 5 分,分院表扬加 3 分,班级表扬加 2 分】。4、爱护劳动工具,如有故意损坏劳动工具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且执行违返校规校纪减分标准扣 10 分-30 分。5、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二级学院、学院检查卫生结果为优秀的班级,其值日生每人次加 1 分。????6、积极主动参加学院、二级学院院、班级组织的临时性劳动者,以相关部门考勤记录为准,劳动每课时加 1 分。学期累计不超过 10 课时 。(四)校规校纪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学生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1、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寝室如有未向二级学院院舍务管理辅导员、公寓管理员报告而私自换锁行为的,在检查中以差寝考核,其寝室成员每人次扣 4 分。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警告处分”处理者每次扣 15分。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处理者每次扣 20分。4、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记过处分”处理者每次扣25 分。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处分”处理者每次扣 30 分。(五)课外活动和社会工作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树立服务意识,强化团队意识,关心集体,热爱学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1、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为学院、二级学院争得荣誉的每人次【受到学院通报表扬的加 5 分,受到分院通报表扬的加 2 分】。2、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者每次加 2 分。3、积极参与社团组建工作,并积极规范的开展社团活动,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院团委、分院团总支通报表扬的社团,其骨干成员加 5 分。4、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后勤保障工作者,每次按组织单位分别加加 3 分、2 分。其中(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内不加分),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5、参加学院组织的临时性值班者每次加 2 分。以相关部门考勤记录为准,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 6 分。6、向校园广播站投稿被录用每次加 1 分。一学期最高加分不超过 1分。7、学院、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课外实践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 2 分。8、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指挥;违反者每次扣 1 分。经劝告仍不改正不良行为者每次扣 3 分。劝告无效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按程度给予违纪处理扣 5 分-30 分。9、在学院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中,担任主持人或特邀表演嘉宾者每次加 2 分。10、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大型团体操或前导队等形式的表演者每次加 8 分。11、积极参加学院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晚会、联谊等文艺演出活动及其它文化体育活动,做到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表现良好者每次加 3 分。12、积极参加二级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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