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7288字)

2020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卫彦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6.69万件,同比下降2.19%,结案112.38万件,同比上升6.11%,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1.79万件,结案1.77万件。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78万件8.07万人。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涉邪教犯罪案件67件。持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3061件,对172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邢台中院对刘勇等九被告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是中美两国联合成功破获的第一起芬太尼毒品案件,彰显了我国严惩毒品犯罪的立场和决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轻刑快判、刑事简易程序适用一体推进,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办理相关案件1.81万件。圆满完成800余件特赦案件办理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国庆维稳安保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利剑扫黑铁腕除恶。共审结一审涉黑案件69件1267人、涉恶案件722件3181人,扫清了杨玉忠、李艳霞、张军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结案数和结案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制定下发专门指导意见,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判决涉黑涉恶财产共计6.05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聚焦“打伞破网”,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94条。总结梳理案件折射出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43份。省法院在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审结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邱大明受贿、贪污案,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浩受贿、滥用职权案,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原总经理张军良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43件,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9人、县处级以上34人。纪法衔接更加紧密,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省监委查办案件庭审观摩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助推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依法应对风险挑战,坚定服务转型升级,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办好“三件大事”。组织承办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与京津高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形成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三地法院协调发展新机制。高起点建成雄安新区中级法院,雄安两级法院紧贴新区规划建设需求,积极探索建立新区及周边区域、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加大对涉房产、土地、项目管控等案件协调化解力度,共诉前化解案件2471件,化解率72.95%,调撤一审民事案件3140件,调撤率62.02%,全力保障新区征迁安置等工作有序进行。开通涉冬奥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涉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对涉冬奥行政案件全部妥善化解,为京张高铁等重大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等案件11.43万件,对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累积的风险加强司法应对,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规范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审结企业破产重整和强制清算案件386件,邯郸、石家庄等法院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认真做好国有劣势企业破产退出集中处置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妥善审理执行涉扶贫领域各类案件,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7407.15万元,驻村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92件、公益诉讼案件64件,保定中院审理的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国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纳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出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22.38万件,同比上升18.10%。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正确把握依法打击犯罪与合理容错关系,再审改判2名民营企业家无罪。通过走访、座谈、个案司法建议等方式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庞大集团、龙海钢铁公司等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圆满完成,妥善化解巨额债务风险,数十万中小股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创新开放发展,审结涉小米科技公司、法国LV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等知识产权案件3881件,同比上升48.81%,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62件,同比上升40.87%,实现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各中院全覆盖。制定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完善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涉军案件194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成绩显著,秦皇岛中院、张家口中院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最高法院表彰。
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与省政府召开行政执法与审判联席会议,全力保障“放管服”“一次办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重大部署。推动建立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机制,指导沧州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9173件,同比下降5.03%,审结9172件,同比下降5.00%。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组织执法人员集体观摩庭审,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诉讼服务功能提档升级。河北与京津法院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全省法院形成跨地域、跨层级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异地诉讼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实现从案件“立不立”到立案服务“好不好”的跨越,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给予批示肯定。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健全诉讼服务大厅、河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共开展网上立案21.75万件,网上缴费9.42万笔,网络送达34.05万次,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功能,让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前端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民事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1.06%,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进京访、赴省访同比分别下降2.92%和5.65%,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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