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府法制办函〔**〕9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相关情况
**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法治东莞”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增强社会自治,不断开创“法治民政”建设的新局面,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建立专门机构。为确保法制工作有专门的人员机构承担,我局在人员机构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通过内设机构裁并并经市编办的同意,在我局新设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员机构保障。三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东府办函〔**〕154号)及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重点工作任务,并通过月督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按照市委《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东莞、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政”建设新局面。五是落实工作考核。对照市依法行政办**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年中督查及年终考核。
(二)严格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深化改革,主动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根据国家、省的工作要求,切实配合上级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批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有关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制定了《东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以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依托,通过多种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核查,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标扩面,更加精准。养老服务业实现多元化快速发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实现了有养老服务需求村、社区100%全覆盖。社会治理手段和水平不断创新提升。对基层现有的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人力资源服务站等平台载体及其服务职能进行优化整合,打造统一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于10月底覆盖到所有村(社区)。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上,转变工作思路,将原有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成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通过编写社工领域服务指引,推动社工服务标准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的意见》,设立专门的复退军人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了优待抚恤政策。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提速提效、规范发展。我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和市救助管理站分别成功创建国家4***级婚姻登记机关和“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
2.严格依法许可。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热线。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指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将本单位所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流程图等均在“东莞民政”和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扼制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如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方面,我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条》(国务院令第480号)相关规定,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本单位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布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办事窗口的宣传栏。本单位所有业务在办结后20个工作日内会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及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文件管理
1.健全决策机制。继续实施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实施政策评价和进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同时坚持常年律师顾问聘用制,聘请赋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民政依法决策、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
2.规范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失效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抓好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制订工作,遵循规范性文件“谁主管、谁起草”的制定原则,我局今年起草编制《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东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20年)》等工作规划;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年东莞“社工+志愿者”联育培训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快推进“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的实施方案》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1+7”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前期调研、中期论证、最后印发的程序进行,为民政领域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向性、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同时,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将今年我局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都及时上报了市法制局进行审查、备案。
(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信息公开
1.全面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办理。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对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常态化公布,通过官方微博、政府“12345”热线、**“民声热线”、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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