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5日
“十三五”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十三五”制定的目标,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深化不动产权确权登记,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现将我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和“十四五”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抓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深化教育成果,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紧扣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彻始终,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学习宣讲活动。通过不同渠道多次举办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体党员革命老区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忠诚实干、干净担当的作风进一步树牢。二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了系统机构合并,职能和人员的转隶,规范了股室和二级机构的设置,理顺了关系,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按照省厅要求,积极争取县纪委监委支持,设立了局纪检组。四是强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成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各支部的改选工作;以支部达标升级为目标,推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是将基层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进行整合,对基层站所人员进行了考核,加强系统内人员统一交流使用,配齐配强了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乡镇基层所负责人。六是加强干部使用中的考核监督,出台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严格中层干部任用考核监督的通知》、《个人签字背书制度》等相关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试岗、交流制度。增强了干部的危机意识。八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常态化。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中央在生态环保、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的巡视和省委关于征地拆迁补偿领域巡视“回头看”问题,我们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九是扎实推进系统内作风效能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十是关心关注群团组织和老干部工作。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活和福利待遇。
(二)发展用地保障持续有力。十三五以来,我县共报批建设用地139个批次,合计征收总面积44327亩,累计完成土地供应38184.09亩,成交金额266.99亿元。2017-2019年,我县共发行土储专项债项目7个,涉及17宗地块,取得专项债券资金20.37亿元。先后被评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三)耕地保护成绩斐然。一是牢牢把握耕地红线,根据《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指标调整方案,调整后太和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8508.88公顷。依据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县目前耕地面积129438.15公顷,超出上级下达指标929.27公顷。上级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不低于115400.97公顷,实际划定面积为115563.52公顷,超额完成指标任务。二是大力实施土地复垦整治项目,“十三五”期间,实施土地复垦面积41000亩,有效保障了耕地的占补平衡。2018年,土地复垦受到市政府的表彰奖励。三是提前完成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省厅共下达我县国土部门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4万亩,已通过市级验收并备案。
(四)基础保障齐头发力。一是编制完成了太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和全县其余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方案,并严格按照调整方案执行。二是组织实施《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编工作并报送市政府审查。三是扎实推进“三调”工作,“三调”成果通过国家审查。四是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和执法保障,积极办理各类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抓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网上受理咨询投诉。2019年被县政府命名为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十三五”期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6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68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22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各1668件,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882件,向县法院邮寄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762件,向财政局送达《非法财物移交书》362件,向纪检监察机关、乡镇纪检部门发出《行政处分建议书》111件,党政纪处分62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3件,已宣判14人,另有3人正在公诉期。五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月度卫星监测量化考核工作,落实常态化的考评奖惩机制。我县国土资源量化考核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通过量化考核,“十三五”期间,违法用地发生率约为2%,2019年仅为0.53%,远远低于控制上线的15%。六是加大林业执法保障力度,抓好林业违法卫片图斑的整改,确保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稳定。
(五)服务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深做实不动产确权登记改革。自2016年10月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0.94万件(含外网办理及查询事项),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3.96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7万份。办理各类不动产抵押面积22.5万亩,涉及抵押金额525亿元。二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我县共受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890件,调查组卷上报1111件,解决多年遗留问题969宗,其余问题正在逐件协调办理。三是加强存量数据整合,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针对存放在房产、土地等部门的档案、数据信息,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已完成93058条房产数据与宗地信息的挂接,并完成此部分数据的整理、入库,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工作。完成全县30个乡镇(城关镇、开发区未开展)283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计15482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计1806宗。完成测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统一登记52.5万宗地,其中权籍调查宗数已完成25万余户。
(六)湿地保护利用成果卓著。据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县面积8公顷以上的斑块121个,湿地总面积约4526.29公顷,湿地率2.48%,湿地资源相对不足。湿地类型主要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人工湿地3种,其中河流湿地1378.74公顷、湖泊湿地23.21公顷、人工湿地3124.34公顷。“十三五”期间新增湿地52公顷,全部为人工湿地。
“十三五”期间新增是自然保护地两处,一是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规划面积433.00公顷;二是太临河市级湿地公园,规划面积25公顷。湿地保护率有初期的15.78%增加到25.9%。2015年12月,太和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授牌,2017年太和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被评为首届阜阳是十佳景区。
(七)林业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完成成片造林86771.9亩,2015年,我县被命名为省级森林城市,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创建7个,分别为马集、桑营、郭庙、坟台、赵集、皮条孙、阮桥镇,省级森林村庄50个。2019年赵集乡双龙村创建为国家级森林村庄。“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创建一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四家市级林业示范区;创建省级龙头企业17家,市级林业龙头26家企业,林业产值每年10%以上递增,2019年我县林业产值达到88亿元。连续三年我县贴息贷款均达全市第一。2019年被命名为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先进集体。
(八)党的重大决策落地生根。一是不断助力脱贫攻坚。局系统共承担5个乡镇7个村684户扶贫双包任务,局系统149名帮扶人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措施,被县评为优秀帮扶单位。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及县扫黑办有关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按照“落实要快、措施要实、标准要高”的要求,及时对上级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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