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13785字)

中共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巡察。12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认识、提升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有声。
    (一)统一思想认识。2019年1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意见》及党组表态发言印发至院机关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12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任泽锋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2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汲取鲍东升案教训,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从自身查找原因,分析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巡察整改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会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14次,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二)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照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16次,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大事项。2019年12月18日、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分别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结合法院实际,两次就《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行深入研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全员全系统整改,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整改负总责,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审定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亲自协调解决巡察问题整改。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整改责任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7类4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对照整改。其中,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整改台账制和对账销号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巡察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细化成134项具体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同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对于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联络各整改责任部门,每周汇总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及时向院党组和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另一方面,建立督查督办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工作督查实施办法》,各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跟踪督办部门,确保做好经常性督促提醒,及时发现并纠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滞后、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对主要负责人严肃批评、督促改正。2020年2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专门召开整改推进会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重新修订或制定出台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45个。在抓好本院整改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还会同各区县党委,对区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开展了集中约谈,党组书记陈严法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20余次赴区县法院对整改工作及时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情况共同把关、联合审核。
    (四)实现整体提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牢固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改进司法纪律作风、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彰显巡察整改成效。一方面,以巡察整改促进司法纪律作风好转。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全市法院系统存在的8个方面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动员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集中重点整治。3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位同志围绕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开展研讨,进行问题剖析;全院干警围绕主题撰写剖析材料和体会文章71篇。3月16日-19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区县法院,就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和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进行了专项督查,以统一的标准、快速的节奏推进全市法院同步整改落实。通过开展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全市法院干警司法纪律作风得到持续优化,司法为民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另一方面,以巡察整改促进法院工作全面提升。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2万件、审结3.1万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705件、审结1524件。全市法院共有76个集体、232名干警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总体评价较好,整体满意度达到了96.67。二是诉源治理工作明显提升,我市成为全省总体案件数、新收案件数、民商事案件数同时下降唯一地市。三是审判质效明显提升,长期未结案件明显减少,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0.6%、为全省最低,再审案件同比下降29.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四是执行质效明显提升,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正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执行综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基层基础工作明显提升,扎实推进“五优”法庭和“四好”法官工作室建设,全市法官工作室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以点带面向点面结合转变。六是调查研究工作明显提升,更加注重通过调研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问题,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全市法院30篇调研、31篇案例获得国家和省市奖励,实现了“埋头拉车”向“抬头看路”的转变。
    二、聚焦问题、刀刃向内,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准抓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1)针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制定2020-2023年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院党组专题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最新决策部署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深入性。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3次,三是对2019年“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全院干警均完成学习任务。
    (2)针对“学知行结合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每次均安排4名以上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二是巡察开展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66次,形成具有实践意义的调研报告22篇。三是制定2020年“春训”工作方案,拟于疫情结束后开展培训。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党的建设工作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二是院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讨论通过《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筹备于疫情结束后召开全市法院2020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安排各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就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述职评议。四是召开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述职评议大会,6名党支部书记评议结果均称职。
    (4)针对“重要制度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决策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意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对现存制度进行了一次集中梳理和修订完善,巡察以来共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45个。
    (5)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专题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夯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51人次;2019年12月31日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逐项推进整改,并向全院干警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6)针对“党组职责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文处理规则》《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运转办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发文与党组发文。二是院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改进和规范市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选拔任用程序。
    3.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黄山市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实施流程》,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同志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宣讲,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院党组专题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制定《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制度规范。四是对党员活动室、图书室、院史室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更新上架党员活动室理论书籍、党员读物100余册;用好楼宇发布系统、固定宣传栏等平台,浓厚主题教育宣传氛围。五是出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院微信(QQ)工作群的管理规定(试行)》。
    (8)针对“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2023年全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修订《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每次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中汲取担当“原动力”,在对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反思担当差距,在整改落实中体现担当责任。2019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居全省前列,共有76个集体、232名干警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四是出台《关于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主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以学习教育成果指导法院实践。五是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巡察以来,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7次,院党组书记、院长上党课1次,机关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上党课1次。六是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机关党委委员对各支部党的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3次。
    4.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
    (9)针对“推进司法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新型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人员配置。二是严格执行《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案办法》,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将案件随机分配到各审判团队。三是认真贯彻《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案件报结前院庭长核阅制,加强院庭长的监督职责,做到放权不放任。四是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立审执访沟通协调机制和发改案件沟通机制,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加强条线指导,提升审判质量和水平。五是先后印发《关于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等7个会议纪要,进一步统一全市法院类案裁判标准。2019年全市法院发改率全省最低,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8.3%,进京访同比下降66.7%。
    (10)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将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筹备于第三季度前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新形势要求,就执行联动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二是通过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已于2020年2月21日建成“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三是落实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要求,常态化对接市信用办,累计提交失信信息5979条,其中2020年以来99条。四是省高院交办的88件系列和关联执行案件已办结77件,达到预期目标。
    (11)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党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明确在审判中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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