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8年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全文7221字)

杭州市2018年半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互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8起、死亡162人,同比下降24.6%和28.6%;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
    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政府根据规定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13个区、县(市)已全部调整为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2.健全完善安委会“1+X”体系建设。在去年设立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危化品矿山、职业病防治、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7个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的专委会基础上,新增设了燃气专委会。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区(县、市)、乡镇“1+X”责任体系三级全覆盖。
    3.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市长与所有副市长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各位副市长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工作目标和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4.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省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化工、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推行化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张清单(责任、风险和考核),两项制度(首席安全官、责任公示牌)和一份计划(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进一步落实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强化督导考核推进落实责任制。修订完善目标控制指标体系,分门别类制定6类任务书下达给各地和有关部门,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问责、每月通报事故情况、每季履职检查、每半年督查考核等举措,全面落实责任制。借助平安创建、综合考评以及区县领导干部考核等,加大安全生产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开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管理大督查、“两会”期间专项督查及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巡查督查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
    1.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五个方面,推进51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评。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制定配套考核细则,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出台《杭州市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备案审查。1-6月,全市安全监管系统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654家次、立案查处530件、罚没款1295.81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1.25%、101%和13%。其中,非事故案件469件、罚没款682.8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21%和112%。
    3.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重点推进一窗受理、商事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权利下放、审批系统改造和便民利民举措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实现所有事项(15个大项、27个小项)“最多跑一次”。完成网上申报、双向快递、商事登记(1+N+X)对接、投资监管2.0平台对接、一窗平台对接、数据归集。针对性提出七大工作措施,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
    (三)有序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创建方案体现杭州特色。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五大平台建设任务分解表》《八大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任务分解表》《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细化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2.整合力量建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徐立毅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安委办部分工作职责和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部分工作职责有机融合,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成立创建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定期研究推进创建工作。
    3.初步构建“智慧安全杭州”模型。委托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进行杭州市智慧安全城市顶层规划设计,初步形成构建“智慧安全杭州”建议。谋划建立城市安全运行大数据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城市安全网、城市安全管理与保障长效机制以及“统一高效、指挥可靠、快速协同”的智慧安全管理和风险主动防控新模式;培育长三角城市安全产业,带动物联网、大数据相关产业。
    (四)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市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建设施工、地铁建设营运、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矿山、特种设备、商贸旅游、城市运行等八大重点领域,制定“1+8”治理方案,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打好六大攻坚战。
    2.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市安委会印发《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在建德市开展重点区域综合试点;在西湖、余杭试点基础上,编制禁限控目录并在主城区全面实施;在萧山试点基础上,对全市2000多家“三场所三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将市城投集团水务集团试点全面推广至集团系统21家单位。
    3.落实重大风险动态评估。确定“红橙黄蓝”4个风险等级,健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已在高危领域建立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动态跟踪企业安全风险状况和风险管控效果;分类编制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初次定级情况表》,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同时,依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由隐患自查自报到自纠自改的闭环管理。
    4.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治理。年初公布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市级挂牌名单,各督办单位做好跟踪问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二是印发《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模式,解决用电隐患整改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市在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共安装智慧用电设备22434套,已提前达到省考核要求。三是开发使用杭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强化执法年”活动,对企业实行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分级差别化监管,该系统目前注册使用企业共20087家,自查自报隐患9241处。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11.53万家次,排查事故隐患14.4万处,已落实整改13.8万处,落实整改资金1476万元。
1.打好消防火灾治理翻身仗。一是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目标,成立以缪承潮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领导小组,对2017年火警数100起以上的24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治理,实施挂图作战。二是先后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业综合体及春夏火灾防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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