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全文8449字)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以服务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个专项整治”,竭力提供高效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现将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一)党支部设置中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9月29日正式成立,现有党员35名,共划分3个党小组。党支部设置支部委员5名,分别为支部书记徐旅雄、支部副书记孟倩、宣传委员温杏芳、纪检委员郭敏、组织委员程文克。(二)人员编制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于2019年9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正科级派出机构。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分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共41名,核定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所长2名、执法大队长1名,分局现有工作人员72人,其中在编45人(含公务员37人,工勤8人),劳务派遣人员27人。(三)内设科室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内设办公室、调查确权与权益科、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海洋林业与生态修复科、建筑与交通市政科、执法大队共6个科室;下辖平沙自然资源管理所和南水自然资源管理所。二、规划编制情况(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200.14k㎡。其中陆域生态红线共56.85k㎡,海域生态红线共143.29k㎡。全区当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53.70k㎡。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29.1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198.70平方公;城镇弹性发展区:15.11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15.39平方公里。全区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223.80平方公里(大方案),其中,金湾片108.97平方公里,高栏片114.82平方公里。规划可建设用地约73.53平方公里(大方案),其中,政府掌握存量建设用地约为20.18平方公里;规划纯新增建设用地约为53.35平方公里。(注:小方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为191.27平方公里,其中金湾片91.95平方公里,高栏片99.33平方公里;规划纯新增建设用地31.54平方公里,主要以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为主,产业用地(工业+仓储)为12.14平方公里。)目前上述三区三线初步方案已上报。本规划期内,在建设用地规划安排上,优先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十四五重大项目落地;在产业以及服务配套空间布局方面,规划安排产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总面积47.11km2(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交通与公用设施、城市绿地等用地规模控制约58平方公里。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0年12月,已启动《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运作后,该项目与金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推进,统筹谋划。科学优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初步构建可持续的区域城乡融合空间发展新格局。目前已完成三区三线初步方案上报,与市总规进行多轮沟通协调,并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报区委区政府研究。(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11个片区(南水生活区、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榕树湾-南虎片区、石油化工区、装备制造区、平沙新城起步区及装备北区、平沙镇中心区、平沙镇连湾东片区、平沙新城海泉湾片区、精细化工区、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覆盖面积约112平方公里(16.8万亩);正在推进南水码头作业区、南水河一河两岸2个片区控规编制项目,覆盖面积约39平方公里(5.9万亩)。下一步计划推进石油化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三)其他专项规划编制:正在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南水镇南场村、飞沙村、沙白石村、高栏村4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土地资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总面积约2405.5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301.9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211.42平方公里(领海基线以内,含海岛面积)。海域面积约2103.58平方公里(实际管理面积)。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面积约15.88平方公里。1.按用途划分:(1)平沙镇国土调查面积为152.85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112.77平方公里(含耕地7.1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6.02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4.06平方公里。(2)南水镇国土调查面积为149.1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78.84平方公里(含耕地0.7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9.07平方公里、未利用地32.22平方公里。2.按土规划分:(1)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48.16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98.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3.8平方公里、其他土地5.94平方公里。(2)南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58.2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61.5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62.06平方公里、其他土地34.63平方公里。3.按城规划分:(1)平沙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2)南水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2.按土规划分:(1)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48.16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98.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3.8平方公里、其他土地5.94平方公里。(2)南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58.2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61.5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62.06平方公里、其他土地34.63平方公里。3.按城规划分:(1)平沙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2)南水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平沙镇土地开发强度为17.02%,南水镇土地开发强度为26.20%。(二)海域海岛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珠海市西南端、珠江鸡啼门至虎跳门出海口之间,东临三灶镇,与澳门隔海相望,东北接小林镇、红旗镇、斗门区,东南、西南临南海,由高栏、南水两个半岛和三角山、荷包、大杧等41个海岛及黄茅海东部沿岸陆域和海域组成,海域面积约1211.42平方公里(领海基线以内,含海岛面积),海岛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75公里,岛岸线长91.76公里,滩涂面积1.82平方公里,距离香港、澳门分别为45海里和11海里,最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三)土地资源保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2025年可用建设用地共1501.72公顷,其中即可出让用地624.81公顷,一年内可出让用地425.38公顷,十四五期间可出让用地451.53公顷。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可出让用地611.93公顷,一年内可出让用地522.06公顷,十四五期间可出让用地769.99公顷,其中529.64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水码头作业区(293.12公顷已围填海、控规未完成、需落实土规建设规模)、广珠西站物流园区(98.68公顷需落实土规建设规模)、平沙镇纳思达项目北侧区域(137.84公顷需落实控规、土规、报批);已供地至今仍未建设的低效利用土地208.15公顷;一年内未到期临时用地32.20公顷。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区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工作,2021年度完成格力二期工业用地报批工作后,相继完成格力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项目158公顷土地挂牌出让工作。根据产业项目招商要求,完成兴盛、创智成功、神剑、平沙镇自动化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项目用地选址、挂牌等工作。(三四)矿产资源1.非煤矿山:(1)现有非煤矿山企业2家: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平沙温泉和珠海市平沙孖髻山矿泉水;(2)拟设矿区5个:根据正在修编的《珠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平沙南水拟设矿区有5个,合计储量11736万立方米,分别为连湾山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393公顷,储量950万立方米;大片地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536公顷,储量1650万立方米;大岩口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608公顷,储量1338万立方米;马骝头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932公顷,储量3500万立方米;第一角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1.214公顷,储量4300万立方米。2.平基工程:完成钰海电力、粤裕丰钢铁和裕珑石化平基工程砂石土余渣处置,处置砂石土余渣253.24万立方米,收取余渣处置费约0.13亿元。3.地灾整治: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处,整治进展如下:(1)平沙大港湾南咀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将进行后续复绿工作;(2)珠海电厂公交站旁危险边坡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验收;(3)观音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程转为动态监测点。(五)用海审批和海洋生态修复1.综合保税区用海:主动服务,加强协调积极推动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用海工作;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自然资源部用海批复,批准用海面积251.4314公顷,项目用海年限50年。12月15日,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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