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
目 录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1
(一)发展成就 1
(二)面临挑战 5
(三)发展机遇 7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9
(二)主要目标 9
(三)总体策略 2
三、构建深圳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4
(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4
(二)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 5
(三)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 6
(四)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 10
(五)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11
(六)构建专业技术保障体系 12
(七)构建严厉权威执法体系 13
(八)构建社会共治共享体系 14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15
(一)深圳国际食品谷建设工程 15
(二)“菜篮子”产品供应保障工程 16
(三)“圳品”优质食品工程 16
(四)“一品一链”食品药品追溯工程 17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17
(六)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17
(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品质提升工程 18
(八)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与营养改善工程 18
(九)熟食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优化工程 18
(十)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品质保障工程 19
(十一)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程 19
(十二)“国际美食之都”建设工程 19
(十三)食品营养健康提升工程 20
(十四)深圳食品学院建设工程 20
(十五)生物医药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20
(十六)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建设工程 21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工程 21
(十八)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光明分院建设工程 21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深圳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15年的97.4%提升至2019年的98.52%,市民满意度从57.8%提升至85.1%,连续四年(2015-2019年)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排名***级(2018年未考核),全省首个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1.党政同责更加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区党委政府印发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方案等文件,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纳入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及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市食安委调整为市食药安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食药安委主任,市、区加挂食药安办牌子,及时根据机构改革后情况修订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法制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出台《深圳市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深圳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构建高标准高要求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研制发布305项供深食品标准和系列评价规则。起草全球首个中药数字化编码分类体系和中药数字化编码规则,6项获批成为国际标准。
3.市民获得感更可感知。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软硬件基础,市民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推进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完成市级“菜篮子”基地认定134个。依托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种业、蔬菜与花卉产业、农用药业、肥料产业和饲料产业,累计转化科技成果286例,推广新品种632个。强化畜禽肉质量安全保障,在全市范围永久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4个屠宰场均通过省生猪屠宰标准化评审,妥善应对“非洲猪瘟”,没有发生和传入疫情。打造供深食品“圳品”城市品牌,成为“优质”“严选”食品的代名词,累计226个产品通过“圳品”评价上市销售,市场反响良好。实施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全市200㎡以上餐饮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维持100%,公立养老机构食堂实现100%消C,成功创建11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2个省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区,建成21家熟食中心,为市民提供了安全卫生、价格实惠的就餐场所。建成2家国家级、1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完成125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让农贸市场彻底告别缺斤短两和脏乱差。建成覆盖全市74个街道的食品安全快检“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实现市民家门口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顺利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
4.监管执法更加有力。推动深莞惠、河源、汕尾签署《食品安全监管紧密合作机制协议》,推进深穗两地食品安全战略合作。实施智慧监管,建成市场监管系统智能指挥中心,推动市、区、街道三级平台数据归集共享,科学统筹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测等任务。建成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料和500㎡以上商超预包装食品实现信息化追溯。稳步推进抽检改革,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4.1万批次,抽检覆盖率达到9.4批次/千人,居全国首位。研究提出食品行业“潜规则”对策清单148项并开展针对性治理。创新监管方式,“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等网络直播执法行动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批示认可并在全省推广。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2万多宗,逮捕4000余人,破获跨境电商进口日本核辐射地区食品等大要案,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5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联合印发《深圳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全市27个部门签署《深圳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过深圳信用网统一公示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等信用信息。
5.监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强化技术支撑,完成对市检测院和市农检中心实验室的升级改造,检测能力比2015年提升2倍以上,获批世界卫生组织药品质量控制预认证(WHO-PQ认证)实验室、国家药监局首批重点实验室“仿制药评价生物等效性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成立全国首家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成功创建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优化审批流程,推出“大通关”“零跑腿”“不见面”等6项许可改革,试行连锁餐饮和微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一半,率先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认证并联审批、无纸化审批、不见面审批,实现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网络销售备案“秒批”。强化产业扶持,资助引进先进管理体系的企业,规划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举办首届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培育了“美食深圳”消费新增长点。
6.社会共治基础更加牢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安快线”***PP网络培训考核,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等方式实施自律管理,探索由政府出资补贴市属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全民互动的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体系,连续四年举办国际食品安全论坛,“深圳食事药闻”公众号的传播影响力在全国城市同类公众号中位居第二,成为权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覆盖超过60%的社区,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实现社区全覆盖。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格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座谈交流机制,成立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举报活禽非法交易等社会监督行动,实施“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励60万元。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一些制约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同时新的风险矛盾不断涌现,与先行示范区要求还存在差距。?
1.软硬件基础与城市发展水平不匹配。一是本地产业规模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占95%以上,微小餐饮占比达80%,无证无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仍然存在。二是城中村、城市“插花地”、深汕合作区等区域基础较薄弱。三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四是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薄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有效执行。
2.源头性风险管控有待加强。一是食品药品供应对外依存度高,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畅,仅靠流通环节监管效果有限。二是追溯体系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农贸农批市场等环节仍大量依赖于人工索证索票、登记进货台账等原始手段。三是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建立的追溯系统相互割裂、信息不互通,没有形成完整、高效的全过程追溯链条。
3.监管能力难以适应专业监管要求。一是大市场监管体制下基层普遍面临执法装备不足、监管力量不够、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智慧监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日常监管中应用较少。三是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还不健全,对违法者的信用联合惩戒威慑力有限。四是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食药安办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街道社区食药安委联动不够紧密,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待加强。五是抽检绩效需优化提升,对小作坊、小摊贩等非主渠道抽检力度不够,对抽检结果的大数据分析应用较少,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未与追溯有机结合。
4.社会共治力量没有充分激活。一是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引导行业协会通过自律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评议考核不够。三是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提升,不少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不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公众仍然容易信谣、传谣。
5.疫情导致食品药品持续充足安全供应的不确定性增加。一是全球疫情扩散蔓延造成物流运输不畅、劳动力短缺、海关入境查验时间延长等影响,对食品药品供应链带来一定冲击。二是疫情暴露出某些环节监管存在不足,冷链物流和仓储缺乏统一标准,冷链企业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增加了冷冻产品安全隐患;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厂等长期处于低温、潮湿、密闭环境的场所管理仍有疏忽,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三是生鲜果蔬、医药用品外卖零售和网络订餐呈爆发式增长,对其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发展面临诸多机遇。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食品药品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要求,发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广东省委、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来部署。深圳市委市政府立足长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供了有力依据。
2.一系列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国家、省、市三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国家层面,修订、颁布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广东省层面,发布了《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办法》等;深圳也制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双区”建设加速推进带来更多政策红利。《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深圳的“核心引擎”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深圳“先行示范”的历史使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题中之义,面临“双区”叠加利好,有利于争取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实施一批先行先试政策。
4.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突破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十三五”期间深圳建成了市场监管智能指挥中心,启用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系统,视频远程监管、自动识别抓拍违法行为等信息化监管方式也在积极探索中,为食品药品监管服务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5.公众意识普遍提升为社会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随着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消费需求从“解决温饱”升级为“营养健康”,对食品药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通过多年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共识基本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到临床的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水平,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畅通国际国内大循环,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制度+科技+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食品药品法律、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实现信息化追溯,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10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犯罪大幅减少,现代食品药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食品药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与先行示范区目标基本适应,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和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 100 预期性
2 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流通企业、特殊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报告率(%) 100 预期性
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100 预期性
4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90 预期性
5 食品重点监管品种生产经营者建立电子追溯体系比例(%) 100 预期性
6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 96 约束性
7 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级率(%) 25 预期性
8 公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 100 预期性
9 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封签(%) 100 预期性
10 供深食品标准制修订数量(项) 500 约束性
11 “一街一车一室”快检批次数(批次/年) 90万 约束性
12 食品抽检覆盖率(批次/千人) 5 约束性
13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9 约束性
14 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批次/千人) 5 约束性
15 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16 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9 约束性
17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18 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9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2100 约束性
20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80 预期性
(三)总体策略
1.党政同责策略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2.先行示范策略
坚持继承与创新,总结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经验,创新创优,提升绩效,努力打造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区、促进社会共治的带头区。
3.法治保障策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培养食品药品领域法律人才,提升监管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
4.智慧监管策略
准确把握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新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突出科技引领,实施“互联网+监管”,不断优化监管流程,打造国内领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公共检测平台、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5.主体责任策略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管理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先进标准和技术研发应用,不断提升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完善食品药品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失信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机制,治理行业潜规则,实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6.全链条治理策略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输入性风险,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区域间、部门间监管合力,严把市外生产、来深准入、市内供给、餐饮消费四个端口,加强源头和运输各环节风险把控。创新监管模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和专业服务机制。
7.立体监管策略
发挥“大市场”综合监管优势,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食品药品“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立体监管体系,实施“巡办分离”,以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以检验检测精准确定问题,以执法惩处解决问题,建立最严格的监管体系。
8.阳光透明策略
加强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公众关心关注的办事指南、检查记录、抽检结果、违法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并加强解读,消除信息不对称,推动建立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互相信任、互相监督的局面。
9.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策略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行业共性问题研究治理,发展先进、快速、便捷、精准的检验检测技术,强化风险因子大数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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