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党支部“四书四会三报告”
制度的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上海ZZ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中共上海ZZ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机关单位(部门)具体实际,现就党支部“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党支部“四书四会”工作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
年初,学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后,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单位(部门)正副职,以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会议主要研究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上,根据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结合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查找本单位(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明确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会议记录在《教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支委会记录中。
2.《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上,单位(部门)正副职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以下简称《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交党委办公室备案。
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会上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针对本单位(部门)工作的重点项目,尤其是廉政风险系数高、易发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责任分工,及时梳理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书》(以下简称《责任计划书》)。单位(部门)每年至少提交1份《责任计划书》,由部门正职牵头、副职共同参与,原则上领导干部届内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应有不同侧重点。
支部纪检委员(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支部副书记)督促提醒《责任计划书》及时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核。党支部书记重点审核《责任计划书》中责任人、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等内容是否清晰完备。
4.责任计划审议会
党支部书记审核《责任计划书》通过后,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单位(部门)正副职,以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责任计划审议会,会议主要审定《责任计划书》。
责任计划审议会上根据提交的《责任计划书》,分别就落实项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等五部分内容进行审议。在审议通过《责任计划书》的基础上,讨论形成本单位(部门)责任项目分工。
会议记录在《教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支委会记录中,审定后的《责任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党支部备案,一份交机关党委备案。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书》
根据责任计划审议会的责任分工,单位(部门)相应科室、相应责任人根据责任计划书内容,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书》(以下简称《责任项目书》),明确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和评估验收标准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络员、配合科室等内容。
支部纪检委员(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支部副书记)督促提醒《责任项目书》及时备案,《责任项目书》一式两份,一份党支部备案,一份交机关党委备案。
6.责任落实推进会
每年9-10月间,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单位(部门)正副职、项目责任人及联络人,以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责任落实推进会,会议主要听取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责任落实推进会上,听取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特别是责任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突出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举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并提出工作推进要求。
会议记录在《教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支委会记录中。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书》
年底,单位(部门)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书》(以下称《责任评议书》),由单位(部门)正职牵头,副职共同参与,对照《廉政承诺书》、《责任计划书》和《责任项目书》,结合责任项目相关负责科室、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社会效果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开展项目牵头人主体责任绩效自我评价,填写《责任评议书》。
支部纪检委员(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支部副书记)督促提醒《责任评议书》及时备案,《责任评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党支部备案,一份交机关党委备案。
8.总结评议会
年底,党支部组织支部委员、单位(部门)正副职、项目责任人及联络人,以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总结评议会,会议主要听取单位(部门)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汇报和审议责任项目绩效。
总结评议会上,单位(部门)就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78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