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方案15篇(全文41126字)

目录

1.2021年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3
2.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7
3.2021年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23
4.2021年台山市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方案 31
5.板桥镇2021年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37
6.大坝镇防汛工作方案 44
7.福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54
8.光山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防汛工作方案 59
9.横港镇2021年防汛度汛实施方案 64
10.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67
11.霍山县漫水河镇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73
12.李家湾乡人民政府李家湾乡2021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77
13.临川区荣山镇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的实施方案 85
14.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91
15.平溪镇2021年防汛安全工作方案 97

2021年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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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制定2021年济宁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做好思想、组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洪、救大灾的各项措施,确保城市度汛安全。今年济宁城市防汛的总体目标是:客水不进城,内涝不成灾,城市不受淹,受灾不伤人,确保城市安全;在遇短时间强降雨时及时排除积水,道路交通不中断;在遇有较大或特大洪涝时有对策,最大程度把灾害降到最低。
    二、任务分工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要求,今年济宁城市防汛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任城区、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全面做好城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及河道堤防安全。各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国家防总《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汛﹝2015﹞20号),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中心、地下商场、人防工程和重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易燃易爆生产或仓储地等重点防护对象,因地制宜地组织各责任单位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有针对性的实施现场演练。负责搞好建成区内梁济运河、洸府河、南跃进沟、泗河、蓼沟河、太白湖等河湖的堤防安全,汛前对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观测、警戒和防守,汛期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处理并向市城防指报告。汛前备足草袋、落实取土地点、抓好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对超标准洪水,做到水涨堤高,确保行洪安全。任城区要联合市人防办对辖区内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商城、运河城及秀水城等单位,进行一次专项应急演练,确保暴雨期间地下人防工程泄洪畅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全面抓好城市防汛设施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雨水井、排水管道、出水口全部清挖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往年积水点和易涝区域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设施和应急抢险人员,确保度汛安全。对道路雨、污水井盖防坠网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做好加装和更新。对防洪涵闸、提水泵站等各类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试车,老化的设备和部件要抓紧更换,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对辖区内所有出水口研究制定强排方案,落实强排机械设备,在降雨量较大、城市河水涨满、梁济运河、洸府河、泗河水位上涨时实施强排。对所管辖的立交桥强排泵站进行全面维修和调试,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遇有积水时及时开泵排水,确保过往车辆和群众的通行安全。组织道路排水抢险队伍,分工落实到各路段,备足防汛物料,在降雨期间巡回检查,及时做好疏通和强排工作。
    3、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督促城市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跨汛期工程要制定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出任何问题,对跨河工程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得影响城市河道、排水管网行洪、泄洪。各区要重点抓好辖区内积水点改造及次干道、小街巷雨污分流片区改造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主汛期前完成地下管网铺设。
    4、抓好社区、危房和农贸市场及便民疏导点汛期安全工作。按照辖区责任制要求,组织人员细致开展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危房的调查摸底和维修工作,督导产权单位及时进行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制定强降雨期间人员疏导应急预案,组建房屋防汛抢险队伍,迅速组织住户进行撤离,确保汛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配备值班人员,做好暴雨预警响应,关键时刻做好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使用干挂石和玻璃幕墙的建筑,要全面进行检查,遇到大风暴雨天气,督促各产权单位做好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居民靠近。做好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内的排涝工作,汛期前要督导市场管理单位对市场内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度汛安全。
    5、开展商场、娱乐场所汛期安全大检查和防汛队伍建设。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各商业企业、各类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安全检查,完善紧急疏散撤离方案,备足抢险物资、装备和工具,防止被淹、被灌出现伤亡事故。任城区政府负责组织5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兖州区政府负责组织2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1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10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1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根据设防任务,各区要以街道办事处或部门为单位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注明集结人数、地点、时间、负责人、联系人和抢险物料以及所需机械设备。同时要加强防汛队伍综合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的综合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增强防汛队伍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二)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筹集储备部分应急防汛抢险粮油物资;向市城防指提供储存单位防汛抢险粮油物资库存情况,以便应急调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灾后粮油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期间灾民的救灾粮油物资储备、调配和发放等工作。
    (三)市教育局
    根据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全市校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各类学校教学楼、生活用房、围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层层落实校长责任制,逐级负责制,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的危房、危墙要逐一登记,及时维修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尽快落实搬迁方案,避免出现伤亡事故。要重点加强砖砌围墙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强降雨期间采取有效警示措施,引导师生安全通过。要加强对学生安全防汛知识教育,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防汛演练,一旦出现大的汛情,确保全体师生安全及时进行疏散。在遇有紧急情况时,按照预案,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安全。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督导本系统的防汛工作,压实本系统安全度汛责任;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讯保障和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侦破破坏城市防洪、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及盗窃城市防汛物资的案件;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道路管制、积水道路封闭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到达险情灾情发生地;在危险路段设置交通禁行标志,确保市民出行及车辆通行安全;加强对车辆落水后乘客逃生方法和自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车辆被淹时市民群众的自救能力。
    (六)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城市防汛经费和抗洪抢险资金工作。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防汛安全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程的规划控制;负责查处影响防洪安全的盗挖滥采矿山资源非法行为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八)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向市城防指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房屋征收工地防汛工作。加强对市管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安全度汛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等设施的加固和深基坑、施工堆土、临时工棚周边及市政施工工地雨污水管网的安全管理和普查,对普查的问题督导有关单位采取加固、回填或拆除等有效措施,确保设施安全度汛;对建筑施工中挖掘的基坑,汛期要安排专人看守,落实排水措施,严防塌方、滑坡等事故的发生。根据汛期特点,全面安排部署建筑工地的安全度汛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层层落实项目责任制,逐级负责制,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2、对市属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检查,对危房逐一登记,及时维护加固;对不能安全度汛的,要组织住户进行搬迁撤离,以确保汛期居民安全;要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
    3、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防汛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对设备设施和线路检查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防雷电措施,重点加强对低洼地带燃气管网排查力度,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汛期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抢修抢险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进行。
    (十)市城市管理局
    1、做好城区市直管市政设施疏通维护工作。完成洸河路、红星路、建设路等市管11条道路雨水井的清掏、疏通及太白楼东路强排泵站、火炬路立交桥泵站等9处防汛强排泵站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排水系统通畅;负责市直管道路(桥梁)路灯设施的检查、维修、加固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2、加强城市垃圾处理防汛工作。制定强降雨期间垃圾清扫、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做好抢修抢险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防汛工作。强化市管各广场绿地设施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对直管道路、广场绿地各类树木、绿化设施进行加固,增强抵御暴风雨能力。
    4、对直管区域内各类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更换或维修加固,确保度汛安全。
    5、负责市直管区域易涝点、积水点、立交桥涵的实时监控,确保信息畅通。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制定汛期公交运营专项应急方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做好所辖路段和公铁立交桥下安全度汛工作,加强对过境国省干道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十二)市城乡水务局
    1、根据雨情汛情,及时调整老运河对口闸和微山湖上级湖水位,确保上游客水不进城市,避免下游水位过高造成城区河道排水困难;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维护,暴雨洪水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雨情、水情测报等工作。
    2、做好城市河道安全泄洪工作。对城区老运河、小洸河、小府河、越河、任城河等主要防洪排涝河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河道护坡进行维修加固,清除一切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及阻水建筑(构)物,确保泄洪畅通。做好河道闸坝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城区河道实施动态控制,根据河道水位,及时调整节制闸、橡胶坝,确保行洪畅通;遇有强降雨或超标准洪水及时调整引水入城上游涵闸。
    3、加强对低洼地带供水和污水管网等重点部位排查力度,指导各项目单位制定汛期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抢修抢险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进行;指导各城市污水处理厂做好汛期水量增加的安全运行调度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十三)市商务局
    负责督导各商场、农贸市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指导各产权单位做好商场、农贸市场内排水管网疏通、设施安全的排查和维修等工作,确保强降雨期间安全度汛。
    (十四)市文化旅游局
    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工作,及时向广大市民群众报道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知识。
    (十五)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防汛期间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负责受灾群众的医疗及伤亡人员抢救处置,实施灾区卫生防疫。
    (十六)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强降雨期间汛情的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汛情灾害救助等工作;负责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重点加强工矿商贸行业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消防支队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十七)市国资委
    负责督促本系统所属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和抗洪抢险工作,责成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做好城市的防汛准备及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确保汛期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十八)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强降雨期间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度汛期间市场持续稳定;汛期洪涝灾害一旦发生时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保持物价稳定;做好洪涝灾害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九)市人防办
    组织对单建式和附件式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城市地下人防工程安全度汛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地下人防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排水防水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出现坍塌、伤亡事故。重点加强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增强专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并组织演练,确保太白楼路地下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二十)市气象局
    负责及时准确的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资料。
    (二十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防汛抢险安全供电管理,重点做好各类地下高压电缆运行管理工作。
    (二十二)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
    负责所属通讯系统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防汛抢险信息及时、准确、优先传递,配合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短信等方式做好汛期恶劣天气预报的发布工作。
    (二十三)济宁军分区
    根据市城防指指令,负责组织驻济部队、民兵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继续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城市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防汛工作,对济宁中心城区的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城市防汛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防汛紧急时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应急抢险工作,果断处理应急抢险中出现的问题,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建立强有力的防汛机构,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和保证,各区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明确各重点区域和构筑物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熟悉防汛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抓好防汛工作。各区城防办要按照济宁市中心城区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做到领导、思想、组织、物资、技术五到位。自6月1日起,各级城市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上岗到位,严加防守、尽职尽责,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为领导科学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在城市防汛工作中,要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思想高度集中统一。不论哪级组织、部门和个人,都要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应急抢险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或不参加应急抢险。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损失者,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形成城市防汛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总指的统一部署,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把城市防汛工作做好。城市内的所有驻军、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居民,都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义务,在汛期紧急情况下,要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夺取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2021年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钦州全市总降水量与常年相比偏多,影响钦州的台风有4-6个,较常年偏多,影响比较严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这根弦,谋深做实2021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钦防指〔2021〕1号)和《钦州市钦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二层单位负责人组成。成立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组织协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运输方面,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汛期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GPS监控动态管理,杜绝驾驶人员汛期冒险行车和超速行驶。要随时注意雨情、路况变化,不能运行的线路要及时停开,要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安全动态监管,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防止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水路运输方面,重点落实水上运输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汛前检查,督促隐患治理,对渡口、渡船、水运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检查出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停产、停航;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上企业及船舶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3.公路建、管、养方面,重点加强辖区内路巡路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桥梁(含桥底通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公路边沟、截水沟、下水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出现边坡坍塌或桥涵冲毁等突发事件时,养护部门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对危险路段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
    (二)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指定专人管理,对
    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对防汛抗旱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淘汰过期、变质、损毁的物资,并及时增储补充,区公路所、区运管所和区航管所要对现已准备的应急车船再次进行盘点,做到一有险情、灾情,能立即调得出、用得上的对建设工程容易出险的部位,要在周边安全区域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普及汛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汛期安全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全面履行防汛防台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都要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防汛防台安全保障水平。并要明确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办
    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按照“谁立项,谁督办整改,谁组织验收”的原则,及时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除。要充分运用限期改正、停产整顿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从严加重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认识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为防汛防台安全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动,做到群策群防。?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防汛防台安全相关情况,对有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出现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或者没有及时组织事故救援而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将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防汛风险隐患点数据库表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局综合股。
    

2021年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做好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汛发〔2021〕2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京建防汛〔2019〕2号)和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年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防洪防汛相关办法,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防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办、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办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天气,不断提升城镇房屋防汛应急减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少影响”的防汛工作目的。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汛工作底线,坚持“在岗、在职、在责”的防汛值班要求,弘扬“献身、求实、负责、担当”的首都防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体系,补齐房屋防汛工作短板,监督落实各项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制度,及时消除房屋防汛工作隐患,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是城镇危旧房屋、低洼院落积水及普通地下室倒灌等问题要重点关注,组织好抢险抢修工作;二是群众反映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要认真落实“接诉即办”,力争做好“未诉先办”保证汛期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体系
    ?1.城镇房屋防汛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在镇政府领导下开展房屋防汛、抢险、避险、救灾等工作。
    2.建立城镇房屋防汛指挥体系。沙河镇设立2021年防汛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本辖区城镇房屋防汛等工作;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也要设立相应机构,明确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分工,负责落实城镇房屋防汛工作。
    3.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参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挥体系、岗位职责、汛前准备、汛期应急等环节的具体流程,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制度落实、应急措施具体可行。
    各单位依据《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京应急委〔2019〕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京建防汛〔2019〕2号),补充修订本单位房屋防汛应急预案。城镇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和普通地下室等房屋防汛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要建立清册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联系电话,遇有汛情、险情必须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二)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应急机制
    1.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雨天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所有城镇危旧平房(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物业管房、城镇私有平房)、棚户区等全部纳入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应急体系。
    2.要针对防范重点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人员责任落实,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实房屋防汛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专兼结合、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应急抢险体系。
    3.汛前要组织防汛应急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培训演练要与防汛“五落实”(责任制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避险措施落实)相结合。区住建委在汛前将组织房屋防汛演习,并对部分单位的防汛抢险演练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要在2021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对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锁门户、拒查户,老旧危破平房、中式旧楼、简易住宅楼、低洼院落,住宅小区排水设施、普通地下室及未拆迁等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或排查,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要采取措施,确保不留盲区死角,保障汛期房屋住用安全。
    2.要组织对楼房的雨落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广告牌和顶层屋檐的装饰物等进行检查,对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和供电设施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隐患。
    3.要在房屋安全排查和复查的基础上,逐级建立一般破损房、严重破损房、危险房和严重积水区域基本状况数据库,明确房屋解危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解危资金。
    4.要按照《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京建房〔2005〕50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房屋修缮解危,包括房屋局部木结构加固,危险房墙、院墙拆砌和屋面漏雨修补等,督促普通地下室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
    (四)落实房屋防汛物资保障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按照“自储代储结合、分级适度储备、统一调度使用”的原则,参照近年发生的险情、灾情及房屋状况的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及时更新物资,建立储备台帐,明确物资购置、登记、储备、调用制度,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五)组织开展房屋防汛宣传工作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重点宣传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向社会投放公益宣传片,组织社会宣传互动活动,配合辖区开展房屋防汛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普及市民房屋防汛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避险自救能力。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天召开全镇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动员会后也要召开辖区房屋防汛动员会,深入做好防汛宣传动员工作。来自 头条号:如来写作网,QQ3231169,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六)加强房屋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1、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房屋防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新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解危。
    2、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对本辖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城镇私有平房,特别是出租私房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出租私房中的危险房屋应书面告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及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解危。
    下汛后,各单位应做好城镇房屋防汛总结工作。沙河镇将于11月上旬召开房屋防汛工作总结会。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巡查制度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防汛重点区域和重点房屋的安全进行检查,加强雨中、雨后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二)严格落实联动处置机制
    对汛期突发险情,责任单位的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属地政府和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应急抢险工作必须做到指挥到位、响应及时、职责明确、上下联动、抢险高效、快速处置、及时报告。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各单位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房屋防汛指挥及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有效处置。对发生房屋安全责任事故和贻误抢险时间、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区防汛办、区住建委和沙河镇城镇房屋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报告雨情、险情和抢险等信息。信息报送采取首报、续报和通报的方式,重要汛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也要及时收集上报城镇房屋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
    1.在区政府主管部门发布雨情预警、预报或属地发生中雨以上或持续小雨降雨后,各社区、沙河房管所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及时将城镇房屋雨后查房及抢修情况收集报送沙河镇房屋防汛办公室,包括夜间和节假日,没有问题的也要报送。
    2.房屋倒塌达到上报标准的,责任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并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和城镇房屋倒塌报告表,报送区住建委和沙河镇房屋防汛办公室。
    3.各单位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复查、排查及整改工作要贯穿汛期。?

2021年台山市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的工作部署,保障三防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准备各项应对措施,提高三防减灾成效,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主要是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基层三防工作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工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景区(公园)、滨海浴场、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尾矿库、堆渣场、渔船、“三无”船舶、渔(蚝)排养殖场、渔港、电力、通信、核电、石油、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点)、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各镇(街)各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各镇(街)各单位开展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自查情况,包括检查形式,检查范围是否按江门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检查的通知》(江三防〔2021〕6号)文件及我市三防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覆盖、逐项检查,检查所填表格是否有防汛责任人全程参加,例如水利工程自查所有表格(须由防汛责任人员参加检查并签名盖章确认,缺一宗工程视为自查工作不全面),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镇(街)自查情况以查看各镇(街)书面材料为主,并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防责任人应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三防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内设对口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镇应急办(防办)所有工作人员;各类水利工程三防行政、管理单位、技术和巡查责任人;行政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居)其他干部和村民组长、铜锣和手摇报警器负责人、简易雨量水位计观测人员;重点部门负责人(包括学校、核电等高危行业、企业、农场、林场、矿场、养殖场、旅游景点、在建基建工程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抢险队伍主要、分管和具体联系人;受威胁重点人群的转移负责人。检查各镇(街)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防汛防旱防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防汛责任书签订、三防责任人确定、公示和岗位培训情况;“三个联系”制度、三防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切实落实“山边、海边、河边”等薄弱环节的防汛防台风责任;各防汛责任人安装并熟悉操作“一键通”。
    ?(三)建立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落实情况。检查各镇(街)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情况,建立健全辖区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情况。各镇(街)台账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等“山边、海边、河边”灾害高风险区和尾矿库、堆渣场、建筑工地、小山塘、小水电站、渔船、“三无”船舶、渔排养殖场、渔港、滨海浴场、电力、通信、核电、石油、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产储点、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风险控制情况。
    ?(四)三防能力建设情况。检查镇、村级三防指挥体系建设、预案机制建设、队伍物资建设,以及镇(街)三防(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行政村防灾减灾“十个有”标准建设等情况,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1.三防指挥体系运行情况。包含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调整、承担三防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2.应急响应机制。指挥运作规则、成员单位联合值守、会商制度、灾害天气滚动预报预警、短临近预警处置、灾害天气应急关停、抢险救援队伍物资预置、灾情险情报告、区域协作、汛期值班制度等机制建设、执行及成效情况;
    ?3.应急预案体系。三防应急预案、城乡防洪应急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村(居)“一页纸”操作预案等编制、修订、宣传、演练情况。对镇、村级应急预案,重点检查预案中有无明确的转移工作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转移路线和安置点等,以镇(街)为单位组织预案演练情况;
    ?4.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抢险救援保障体系。各镇(街)防汛防旱防风专业抢险队、危险区域巡查队建设、防汛物资、应急力量储备和抢险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信息化支撑体系。各镇(街)防汛防旱防风决策指挥系统以及相关业务应用系统,金视通系统等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信息更新、操作培训及运维经费落实情况;
    ?6.防汛防风网格管理体系。以村(居)为网格单元,落实网格内责任对接、隐患排查、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措施的情况。镇村级山洪灾害、暴雨洪水、台风防御“一张图”的落实情况。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落实情况;
    ?7.乡镇(街道)三防(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行政村防灾减灾“十个有”标准建设情况。
    ?8.“一键通”三防责任人系统录入更新和激活情况。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2021年汛前防汛防风安全检查表(详见附表)。
    ?(二)检查组对各镇(街)检查的时间不少于1天,其中现场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半天时间集中听取汇报和反馈检查情况。抽查各类项目不少于规定的宗数:一条重点行政村(居);水利工程以及渔村渔港、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点、旅游景区等重点防汛防台对象每镇每类项目必须抽查一至两宗。
    ?(三)检查组要进行现场察看、现场查阅,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要求,限期处理。对一时确实处理不了的,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工程安全。
    ?(四)检查组在检查情况报告中,必须实事求是地逐一列出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清单,指出哪些已经达标、哪些存在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五)市领导将听取各检查组、各防汛防风重点行业部门的情况汇报。检查组要于3月3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检查情况的书面汇报(汇报材料要求图片支撑),并草拟对各镇(街)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防汛防风重点行业部门也一并汇报各行业开展检查情况。市三防指挥部将综合各检查组、各行业部门的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三、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市级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分10个组进行,检查从2月25日开始,2月26日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各镇(街)直接与各组联系人对接了解具体工作要求。

板桥镇2021年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全面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督查,积极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治理,全面排查各类隐患,保障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切实提升干部群众防汛防台能力和安全避险意识,督促各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到位,全力防范化解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形式
    ?(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按照防汛防台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及时梳理检查重点,狠抓各环节责任落实,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对防汛防台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段,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带队组织检查、督查,真正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
    ?(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村级防汛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督查工作,系统性地排摸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指导,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防汛防台汛前准备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相关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防汛防台组织。5月20日前,全面完成村级防汛组织的组建和调整,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明确防汛责任主体。
    2.应急预案方案。5月底前,全面修订镇、村两级防汛防台预案,及时开展重点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编报,修编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城市防洪排涝预案等各类专项预案,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3.应急物资队伍。5月底前,全面掌握村、部门应急救援物资队伍落实清单。重点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辖区内可调用的大型防汛抢险设备情况、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其它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和演练计划等。
    (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
    各村按照“八个一”(一张责任网格、一本预案图表、一套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一个避灾场所、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警示牌、一套宣传资料、一次培训演练)要求,汛前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责任人更新。5月底前,更新村级组织换届后的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落实,各类基层责任人、巡查网格员等信息。
    2.形势图更新。按照2020年省防指新修订的《村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5月底前完成各村防汛防台形势图修编工作,确保一村一图,并张贴于宣传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3.应急物资储备。完善防汛物资仓库整理情况、物资储备和保养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拉得出、用得上。5月底前,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按标准足额储备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物资。
    4.人员转移避险。完善村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制定情况,特别是人员转移安全码使用管理情况。
    (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及督导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全面梳理防汛重点,专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牵头组织好行业、部门防汛大检查,跟踪督查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相关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综合信息指挥室重点检查村级防汛体系、防汛物资、避灾安置场所和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情况,交通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农业、渔业养殖等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堤防、水闸、泵站等防洪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系统运行情况,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等方案、预案编制情况;
    村镇建设办重点检查危房、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广告牌、行道树、城市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责任和措施落实;?检查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在建治理工程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经济发展办重点检查工矿企业、景区、民宿及其他旅游设施等防汛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党建办重点检查宗教场所防汛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各业务科室和站所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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