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全文5302字)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黔江府发〔2018〕35号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继续开展国务院大督查、坚持奖惩并举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决定对各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工作开展大督查。2018年7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7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8〕30号),要求全力做好自查迎检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在全面自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标任务落实的基础上,重点自查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七个方面 70项内容。我区自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扶贫办、区环保局、区农委)
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工商分局。
2.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黔江支行、银监分局。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人行黔江支行、银监分局。
4.落实 2018 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 1000 万以上、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建设任务。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委。
5.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6.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区交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地方海事处。
7.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
8.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委。
9.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10.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消化粮食库存,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等。
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总牵头单位:区科委)
11.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12.落实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牵头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13.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农委、区卫生计生委等。
14.清理废止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
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政府法制办。
15.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
牵头单位:区科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6.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银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委、工商分局。
18.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教委、区公安局等。
19.各地推进双创的经验做法和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探索。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牵头单位:区编办)
20.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区编办。
21.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政府法制办、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行管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22.五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或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落实。
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等。
23.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24.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
牵头单位: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25.全面推进政务公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79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