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补上“三农”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1月23日)
2019年,全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为重点,积极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激发农牧区发展活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孕育农牧业新动能。农牧业发展稳中有进,乡村振兴扎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生态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农牧区重点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三农”持续向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要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较重,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较多,农牧民生产经营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缩小,迫切需要更加重视“三农”工作,迫切需要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迫切需要持续加力。
2020年“三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省委“一优两高”、“五四战略”要求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牧业稳产保供和农牧民增收,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治理和农牧区改革,保持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牧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牧业增加值增长4.6%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
一、巩固脱贫成果,聚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开展查漏补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对照脱贫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把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和脱贫质量的各类问题找出来,分类解决、整改到位,提升脱贫成色。组织好脱贫攻坚全面普查,逐村逐户“过筛子”,核实脱贫攻坚的真实性准确性,精准对账、补齐短板。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力有效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成果货真价实,经得起检验。
(二)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扎实推进“九大巩固行动”,做到频道不换、靶心不散、力度不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返贫致贫人口及时提供帮扶,增强脱贫稳定性。推进“精准防贫保”试点,探索建立致贫返贫风险防控机制,织密防贫“安全网”。推进扶贫、民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落实好低保渐退、“救急难”等制度,降低致贫返贫风险。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编制好“十四五”脱贫成果巩固规划,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创新开展消费扶贫,扎实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优产品线上线下、省内省外营销渠道,促进扶贫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三)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落实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政策。持续做大做强牦牛、青稞、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培育打造扶贫产业“青”字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带动贫困群众多元增收。加大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做优做强“拉面”“青绣”等产业品牌,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大力开发扶贫就业岗位,多途径拓展就业门路,带动更多农牧民实现就业增收。有效推进消费扶贫,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村级组织带贫能力。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有效解决“悬崖效应”,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规范易地搬迁村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设置,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逐步致富,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同步加强。
(四)强化脱贫攻坚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攻坚责任,保持市(州)和县级党政正职、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关系稳定。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强化一线帮扶力量,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攻坚实战能力。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防止摘帽后松劲懈怠、撤摊散人现象,始终保持攻坚态势。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实施好帮扶项目,深入开展精神扶贫,加大扶志扶智、移风易俗力度,充分激发群众勤劳致富内生动力。
(五)全面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效、涌现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展示新时代扶贫脱贫的生动实践,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使之成为各族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维护民族团结的生动教材,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持续作为、持续担当。
二、咬定小康目标,聚力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六)加大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支持产业、资源、旅游公路建设和改造,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病害整治和养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实施农村水系整治和山洪沟道治理,推进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完成“三区三州”青海藏区农网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做好村庄规划工作。制定出台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管护费用应由政府承担的要纳入政府预算。
(七)提高农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全力推进“引黄济宁”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湟水北干渠一期工程田间配套。持续巩固提升农牧区饮水安全,着力提高供水保证率,让农牧民喝上放心水。以灌区渠系配套、高效节水灌溉等为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继续做好河道治理、坡耕地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提高水土保持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
(八)扎实搞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推进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实施农牧区全域无垃圾省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有序推进农牧区“厕所革命”,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先行试点。继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持续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确保三年行动目标如期完成。
(九)提升农牧区教育质量。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动县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交流轮岗。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支出责任,巩固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重视农牧区学前教育,依标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在编教师工作待遇保障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深化教育支援帮扶工作,开展“团队式”支教帮扶、学校结对帮扶、异地办班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牧区的招生规模。持续推进推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巩固提高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十)加强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基层信息化平台,加快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藏医馆建设,加大中藏医技术推广和应用。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项目,逐渐优化村医结构。落实村医补助政策,筑牢基层服务网底。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乡。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强化基层医防融合。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
(十一)完善农牧区社会保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农牧区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牧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农牧区互助式养老,多形式建设日间照料中心。
(十二)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精心部署实施“戏曲进乡村”“春雨工程”“圆梦工程”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下乡活动。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发展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农民丰收节。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物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村史馆、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展览室等文化产品。推进青绣“八个一”工程,做强做大“青绣”品牌。加强河湟文化的保护传承,整体性保护黄河、湟水流经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遗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推进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复合型产品。加快推动全省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十三)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顶层设计与实际规划建设相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加大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持续推进三北、天保、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力开展城镇周边、村庄、交通沿线、河道两岸高标准绿化,加快国土绿化新步伐。稳步推进湟水流域规模化国有林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绿化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野生动植物基因库、繁育基地建设。强化林地草地湿地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全面推进草长制落实。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和保护,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等财政补助政策。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十四)治理农牧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争取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试点,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设立绿色发展资金,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专项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逐步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扩大轮作休耕规模,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农牧区水环境治理,有效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十五)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推动稳就业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扶持特色劳务品牌,鼓励组织开展劳务经纪活动,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增收。鼓励地方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合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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