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中央英明领导下,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正由吃的饱向吃得好、吃的营养转变。但是,我国作为具有14亿人口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粮食安全问题上来不得半点松懈,国家适时提出粮食产业强国战略,是对粮食安全的新认识,是粮食产业发展的新遵循。从我国国情出发建设更多有竞争力的大型粮食经营主体,从而引领农业发展,支撑国家建设,参与国际分工,提高与国家整体实力相适应的农业话语权和掌控力。
一、经济全面创新与发展需要培育更多大型粮食经营主体
国际形势要求更多大型粮食经营主体担责
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三大经济安全。袁隆平院士说:“一粒粮食能救一个国家,也可以绊倒一个国家,这就是粮食的重要性。”当今世界风云变幻,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显示,疫情凸显出全球粮食体系的脆弱性,2020年全球约有十分之一的人口——高达8.11亿处于处于营养不良状态;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国际粮价波动,世界大量人口面临严重粮食安全风险,一些国家开始限制粮食出口,给全球粮食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我国仍然需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做到“手中有粮”,方可“心中不慌”,要求更多大型粮食经营主体为粮食安全担责。
国内农业形势要求更多大型粮食经营主体担当
我国农业资源静态条件比较脆弱,要用不到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养活近20%的人口,这就需要保持“临危而惧”毫不放松地抓粮食安全。从数量安全看,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中国粮食消费总量还将进一步增长;从质量安全来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城乡居民对农产品质量日益关注。因此,为使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平稳发展,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夯实粮食和食品安全的基础,有必要推进更多大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以利稳住农业“基本盘”,下好“三农”先手棋。
区域经济发力要求主要大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成本的变动差异,我国粮食生产的重心由南方向北方转移。例如,东北地区在全国粮食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东北地区地广人稀,耕地面积4.4亿亩,约占全国的1/4;人均耕地面积3.4亩,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2.5倍,肥沃的黑土地和大量的后备土地资源,具备发展农业的天然优势和比较优势,做出了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商品粮、调出量占比全国第一的贡献。可见,在黑龙江、河南等具有粮食生产资源禀赋优势的地区,推进大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做大做强,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两个百年梦想要求更多粮食经营主体先行先试
2021年是建党百年之年,随着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我国一些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的明显波动一直没有有效解决,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这就需要有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探索促进农产品有效稳定供给的政策措施,因此,有必要在重点农业资源优势地区,做大做强粮食经营主体,例如,可以推进北大荒农垦集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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