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4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6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制度创新。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警醒。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立即部署,统一认识。6月23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问题清单分解到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求在短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4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一盘棋”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任务,狠抓整改。6月3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中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泉国土资党组〔2017〕15号),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等方面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7月31日,局党组会议对99条整改措施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逐条审定,对整改进展偏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任科室、单位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推进措施,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我们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扎实的整改和良好的成效来验证巡察成果。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等问题出台了党组工作规则、干部交流工作办法、混岗借用工作人员整改措施、实行国土资源管理跟踪服务和党组成员分片指导责任制、党委委员与党支部挂钩联系制度、制定规范党建工作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等7项制度规定,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做出具体规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地及房产类资产管理、租赁的实施意见》《安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政府储备地、固定资产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储备地及房产的管理和租赁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土监察支队重新修订《违法案件会审制度》,对现行案件集体讨论会制度重新进行规范完善,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努力做到依法办事,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土地出让领域一些苗头性问题研判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并下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继续实行国土资源管理跟踪服务和分片指导责任制的通知》,成立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跟踪服务和分片指导5个工作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做好用地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动产登记、地灾防治、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移民管理等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定时收集、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差别化指导,有效推进解决。二是健全土地出让各项制度,实施以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地价公开查询、违规预警督办等为主的一系列土地出让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全面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控廉政风险。今年以来全市未出现违规设置前置后置条件的现象。三是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和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出让房地产用地前应备案的通知》(泉国土资〔2017〕112号)精神,会同住建部门于2017年5月建立土地供应联动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拟进行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时,须将土地出让方案及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由我局与市住建局会商核准后,方可进行土地出让。同时,为避免出现“楼王”、“地王”,要求各县(市、区)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均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多种土地出让方式,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截至2017年7月31日,我局与住建部门已按程序对28宗拟出让项目用地进行备案审查。四是加强监督监管,指定专门的业务骨干通过对“福建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对土地出让方案进行审查,防止土地出让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一经发现违反闽委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一律先行暂停,并约谈警示县(市、区)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五是加强政治理论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确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种意识,避免因政策理解不透彻而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局党组今年来共召开8次中心组学习会。
(2)针对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上存在认识偏差问题。一是局党组成员强化担当意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定期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检查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立规矩、明底线,做到早谈,多谈,有针对性谈;二是在8月16日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分析会,分析总结上半年我市国土资源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下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局计财科严把大额资金申请的审核,对没有文件依据和不符合财经制度的申请一律不予以上会研究。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导致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化问题。一是局党组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分别于2月21日、3月28日、4月28日、6月30日、7月31日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明纪律,局党组分别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洛江分局负责人开展廉政责任谈话,督促落实整改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的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三是抓细抓实,党组书记、局长赖开族同志于6月23日分别与6位党组成员及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是局分管领导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研究下阶段工作。
(2)针对党的领导与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一是聚焦“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找准服务“五个泉州”建设的契合点,认真开展我局子项目活动,开展“机关党旗红‘卫片执法’在行动”、“机关党旗红‘规范用地’在行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服务中心工作新载体、新途径,助推“五个泉州”建设;二是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月2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把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以项目化管理的形式明确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委员会,研究布置局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委扩大会、4次党委会传达上级重要精神、研究布置机关党建工作;四是局机关党委每半年组织党务干部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情况进行检查,下半年拟于11月份组织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党建工作从“虚功”变成“实作”。
3.关于党内组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记录要素不全、不严肃问题。一是指定局人教科一名正科级党员作为党组会议记录员;二是对党组会议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方面的专题业务培训;三是改进会议记录方式方法,采取现场记录与录音相结合,避免出现漏记、错记。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重新制定《中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科学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二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原原本本完整记录会议研究情况及最后表决情况。
(3)针对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今年以来共召开10次党组会;二是每月20日前做好党组会议议题收集,确定会议日期并做好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4)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部分领导以工作会议代替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自觉性不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市直机关“5433”支部工作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当前主要结合“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三诺”工作。二是各支部按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按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三是将每月10日确定为“党员活动日”,半年来主要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学习月、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组织观看《以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将改革进行到底》电视专题片等形式落实党员活动日,进一步增加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
4.关于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工作党的领导弱化,应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未申请问题。一是“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思路要求,自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做到有机统一。在2017年7月19日,支队印发《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表》的通知(泉国土资监〔2017〕5号),正式成立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落实市委巡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整改措施,具体任务分解到大队,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主动联系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完善案件审理程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探讨解决行政强制执行申请难的问题。到2017年7月底,已完成了对2016年10宗违法占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
(2)针对对法院未受理执行申请的案件没有依法处理,致使大部分案件执行不到位,大部分被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有退还问题。支队组织对往年的案件进行梳理,积极协调法院对2016年申请未执行的案件进行处置。到2017年7月底,梳理2013年至2016年下达的各类处罚决定书167宗(其中:责令拆除0宗,责令没收129宗,清理补办8宗),共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4宗(责令拆除27宗,责令没收87宗),其中:法院接收但未开具受理通知书114宗(责令拆除23宗,责令没收47宗),未接收44宗(责令拆除4宗,责令没收40宗),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10宗(责令拆除2宗,责令没收8宗)。
(3)针对没有依法查封没收处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未按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一是对涉及“没收、拆除”的案件将全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底起至今所有涉及“没收、拆除”的行政处罚案件(除2016年因快速通道征迁安置工作,城东街道委托我局进行没收处置现已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自行管理的两宗违法占地案件外)全部依法向人民法院立案庭及行政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二是严格依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裁量案件。在局机关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在行政处罚文书中明确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目前对“自由裁量权”、“案件处罚规范文本”的重新修订,已经完成初步方案,下一步请有关科室、领导进行会签后印发实施。
(4)针对行政案件集体讨论流于形式,部分案件处罚结果错误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案件处理卷宗重新进行梳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规定逐一核实。今年来,支队委托局咨询服务中心对新的违法案件用地面积、地类面积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实地勘测认定,并且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立案后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案件分析,参与组织案件讨论,并按程序依法上报处理。二是从集体讨论层次、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现行案件集体讨论会制度重新进行规范完善,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支队已经重新修订并印发《违法案件会审制度》(泉国土资监〔2017〕6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局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指导检查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并下发市国土资源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分解表,把党建工作以任务形式分解到各支部,明确责任人;二是加强新任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水平,5月9日选派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市直党工委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制定《局机关党委委员与支部挂钩联系制度》,及时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2)针对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薄弱,政治理论学习没有针对性,党员意识不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两学一做”、“四风”和“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基本常识内容不清楚的问题。一是制定并下发市国土局资源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学习月活动, 4-6月全局共111名党员参加主题教育学习月活动,引导党员进一步掌握党规X纪的基本内容,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员e家开展《福建省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对党规、X纪、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贯彻。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小组会议(活动)次数少,记录要素不全、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季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表、学习材料并上传至局政务内网供各支部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学习;二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每年上1-2次党课;三是不断提高支部党小组长党务工作能力,6月20日选派第一支部、第三支部党小组长参加市直党工委党小组长示范培训班。
(4)针对个别机关党支部弄虚作假问题。一是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八要素”规定做好记录,局机关党委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督促各个支部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党建工作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清单督促整改,对没有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支部强化执纪问责。
(5)针对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个别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班子成员对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谈话人次偏少,工作记录、会议记录混记,个别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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